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成都科菲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每届不超过三年),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医学技术开发;销售水果、蔬菜、冷鲜肉;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定。其中涉及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先行取得许可审批的事项,授权董事会在取得许可审批或许可审批失效、被撤销后作出申请变更登记的决定,并以公司的名义依法提出申请。)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