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甲 方(委托方):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受托方):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护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合理、等价有偿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集中收集、贮存、运输、安全无害化处置等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合作与分工
(一)甲方负责安全、合理地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联系乙方并为乙方运输提供方便。
(二)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贮存及安全无害化处置。
第二条 危废名称、数量及处置价格
危废名称
代 码
形 态
预处置量
(吨/年)
处置价格(元/吨)
运输价格(元/吨)
包装规格
合同总额(元)
1、乙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XX】92号)预收处置费人民币零元,作为处置费用。
2、须处置危险废物数量、质量、状况、合同标的总额实行据实计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交接1、危险废物由乙方组织车辆、设备、工具、人员运送。承运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甲方厂区内废物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铲车、叉车、吊车费用由甲方承担,也可由甲方自有设备、车辆予以装卸。
2、甲、乙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且按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办法实施。
3、处理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 4、处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淄博市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5、处置地点:淄博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对其产生的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本单位,根据双方协议约定集中转运。收集和暂时贮存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由甲方负责。如装车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故及人身伤害由责任方负责。
2 甲方负责无泄露包装(要求符合国家环保部标准)并作好标识,如因标识不清、包装破损所造成的后果及环境污染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实、完整的向乙方提供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技术资料。如因危险废物成分不实、含量不符,导致乙方在运输、存储、处置过程中造成事故以及环境污染的法律赔偿后果由甲方负责。
4 甲方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文件及相关法规办理有关废物转移手续,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5 甲方根据需要指定具体运输处理时间,并以确认乙方收悉的方式于需要清运48小时前通知乙方。甲方应于自清运之日起十日内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付清乙方所有费用。乙方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凭甲方办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时进行废物的清运。
2 乙方进入甲方厂区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3 乙方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泄漏、污染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4 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进入处置中心后的卸车及清理工作。
5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对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如因处置不当所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其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