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目的)
第一条 本规则旨在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工资的管理办法,包括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以及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
(工资决定原则)
第二条 员工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年龄、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的。
(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及基准外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
第四条 每一工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1日起至当月20日止,并于当月25日支付工资。工资支给日若适逢节假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非常给付)
第五条 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工资。
1、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
(1)结婚。
(2)死亡。
(3)生产。
(4)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2、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
3、其他获得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