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 款 申 请 书
老总:
我是米易500千伏变——一枝山220千伏双回线路新建工程1标段(以下简称1标段)塔基施工队徐全文,我是本标段塔基施工队唯一合法承担经济、民事、刑事责任人。
一、事实及理由:
1、我标段已完成塔基混凝土浇筑总量三分之二以上。贵公司工程进度款及民工工资没有拨到三分之一,工程款、民工工资滞纳滞留。
2、我同施工队全体劳务民工签定了法定《施工合同书》。我对本标段塔基工程及民工负全面经济责任、安全责任、施工责任。
3、我是本标段施工投资者。贵公司在经济上应对我负全责,工程款应对我负责,民工工资应对我负责。工程款不得转交他人,民工工资不得转交他人,由我统收统支,我对贵公司负全责。
4、我即将顺利完成本标段塔基浇筑施工任务。
二、要求:
1、应按完成工程量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
2、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两节”来临,本标段塔基孔桩任务本月底结束;马邦运输任务本月底结束,钢筋安装绑扎本月底结束,这些民工要离施工队回家过“两节”,我要按有关规定向他们结清工资,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