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事宜, 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
1、XX堡垒
2、XX招牌
3、XXX柱头LOGO
甲方提供具体制作尺寸及图样文件。乙方按照相关技术标准。
二、费用标准
1、收费标准:见附件
3、合计金额人民币1xx313.2元(大写:拾x万x仟叁佰壹拾叁元贰角)
4、结算方式与时间:
在签订合同当日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总金额的50%(59156.6元)作为预付款,在乙方交付甲方成品并安装调试后,甲方需在三个工作日验收。验收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尾款支付给乙方金额:59156.6元。
三、制作期限
制作期为合同签署后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5个日历日。
四、保修
自验收签字后乙方整体免费保修一年,甲方安排最少一名工作人是进行现场协调。甲方报修后乙方需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检修,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若甲方在验收签字后三日内逾期未付款,则须白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目按拖欠款金额的O.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6、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总金额的O.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