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厦广告租赁协议书一协议书
甲方: Xx 商厦有限公司
乙方:
Xx 商厦有限公司是梨城的商业巨芍。为了进一步扩大
其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经甲方对乙方广
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广告租赁数量;: 共五个广告位,(另附赠三块二楼
户外小广告牌)。
2、广告租赁地点: Xx 购物中心户外立面广告〈由西至
东的位置排列分别为电、回、图、轩、轿号为租赁广告的
发布地点。)
3、甲方同意将 X x 商厦楼层以外由东侧至西面,约
437 平方米的广告位置租赁给乙方做广告宣传使用。
4、乙方自行负责对媒体的广告招商、管理、制作及维
修、维护。
5、广告承租费为每年每块 7000. 0 0 元;期限 2011 年7
月1 日至
2016年12月31 日为止: 承租费的交纳应从协议签定
之日起,由乙方每年提前二十天一次性付给甲方。
6、付款方式;第一年首付人民币肆万元整,余款过拾
肆万元整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 (201 3 年1 月 1 日前乙方支
付给甲方 3500 0. 00 元; 201 4年 1 月 1 日前乙方支付给甲
方35000.00元;2015年1月1日前乙方支付给甲方
3500 0. 00 元,2016 年 1 月 1 日前乙方支付给甲方 35000. 0
0元)。
7 、广告租赁费总金额: 人民币过拾抽万元整。(小写)
180 000. 00 元整。
8、协议生效之日起,涉及到的一切与广告有关的社会
因素,均由乙方协调: 本合同所签订的租赁期限为五年夫
六个月。
9、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
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利让乙方更正广告内
10、广告样稿如需审批,由甲方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
审批,乙方协助提供审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广告样稿为合
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广告发布费。
2、广告承租从协议签字之日起执行,不允许梨树县商
场行业,在甲方外立面广告上出现。
3、在乙方承租过程中,无论有无商户甲方不得擅自将
其广告位置转让或租赁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有违约,甲
方应按广告应出的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同样,乙方不得
以任何理由空位或不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