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落租赁合同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原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位于的房屋间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并依照协商内容制订租赁协议如下:
一、以上房屋每月租金为元,乙方需一次性提前(即下个租赁期开始前的月末30日)缴纳个月的房屋租金共计元(大写),可入住。
二、乙方租赁甲方的房屋开始日期为年月日,自己方入住日期算起,-年内甲方不得调高租金。
三、每户须按水表显示每月主动缴纳水费,无水表租户按每月元水费收缴。
四、护须按月缴纳电费,电费执行标准为每度元,每月10日抄表并收缴电费。
五、房屋租赁押金元(大写) ,待房屋租赁协议解除后,全部或部分返还乙方。拖欠水费、电费和未按时提前通知甲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的房屋闲置的租金损失,将由押金支
付。如押金被扣除,乙方须在3天内补齐押金,否则此房屋租赁协议自行终止。
六、如乙方不打算继续租住,须提前15天以上通知甲方,如果不及时通知,造成房屋闲置租金损失的,甲可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待新户入住后,多退少补。
七、乙方需主动保持环境卫生,保证门前清洁,无杂物。生活垃圾须在指定垃圾回收点倾倒,不得乱扔乱倒。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