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实用]李白《赠孟浩然》原文及赏析3篇

2024-09-20 13:33    诗词歌赋    来源:365文库

[实用]李白《赠孟浩然》原文及赏析3篇

  【 原文】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①弃轩冕②,白首卧松云③。

  醉月频中圣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⑤。

  【注释】

  ①红颜:指年青的时候。

  ②轩冕:指官职,轩:车子;冕:高官戴的礼帽。

  ③卧松云:隐居。

  ④中圣:中酒,就是喝醉的意思。

  ⑤清芬:指美德。

  【简析】

  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抑止。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赠孟浩然》

  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赏析

  孟浩然是与王维并称的唐代著名诗人,有不少描写山水田园的佳作。其实,他是颇有用世之心的,在《临洞庭上张丞相》诗中曾发出过“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的慨叹。但是,他品性高洁,不愿曲奉权贵,故长期隐居家园,以布衣终老。《新唐书·文艺传》关于孟浩然是这样记载的:“隐鹿门山。年四十乃游京师。张九龄、王维雅称道之。维私邀入内署,俄而玄宗至……帝问其诗,浩然再拜,自诵所为。至‘不才明主弃’之句,帝曰:‘卿不求仕,而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采访使韩朝宗约浩然偕至京师,欲荐诸朝。会故人至,剧饮欢甚。或曰:‘君与韩公有期。’浩然叱曰:‘业已饮,遑恤他!’卒不赴。朝宗怒,辞行,浩然不悔也。”比浩然年轻十二岁的李白,对“孟夫子”这种孤高耿介的人格深为叹赏。孟浩然归隐故乡襄阳,寓居安陆(今属湖北)的李白与之过从甚密。《赠孟浩然》一诗大致作于这个时期(唐玄宗开元后期),它抒发了李白对自己衷心钦敬的朋友不胜仰慕的一片深情。

  本诗以赋的手法落墨,首联“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颇具散文调,是全诗的总纲,开门见山地揭示了题旨。“吾”之“爱”与孟之“风流”对举而出,体现了诗人在思想感情上与好友的共鸣。浩然之“风流”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兼德与才而言,是他那潇洒的风神、高洁的品格和非凡的创作成就的综合写照。这种“闻”于天下、令人艳羡的“风流”,不能不激发起诗人由衷的爱戴之情。而这种纯真的深挚的爱戴在诗的开头喷涌而出,便一发而不可收,流注通篇,使本诗成为一首情意盎然、情味深长、情致动人的佳作。

  孟浩然之“风流”,令诗人如此钟爱,如此倾倒,那么,它的核心内涵是什么呢?颔联云:“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指青春健美的容颜,它与“白首”相对,标示着孟浩然由青年到老年的漫长的人生旅途。“轩冕”是借以指代高官的,当时大夫以上的官员方可乘轩服冕。“松云”指的是悠游山林的隐居生活。“弃轩冕”而“卧松云”,鲜明地反映出孟浩然不受荣华富贵诱惑、安于淡泊恬静生活的人生态度。这正是“风流”的主要含意之所在,也是诗人与浩然结下深厚情谊的思想基础。这一联里,“弃”字和“卧”字十分引人注目,前者显示出浩然对禄利荣名不屑一顾的情态和弃绝仕进之想的坚定信念,后者则精妙地勾画出友人高卧林泉、悠然自得的神貌。通过一弃一取的对比,此联突出了浩然人格之可贵,也让读者窥见诗人自身不甘摧眉折腰、宁愿隐逸山林的高尚的精神境界。

  李白与浩然的心灵是相通的,他象浩然一样月下醉酒,一样迷恋山林,一样傲岸不屈。于是,颈联生动地写出了友人与自己所共有的生活体验:“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就阐述的内容而言,这是颔联的延伸;但从描写的角度看,则与颔联有明显的不同。颔联概叙了浩然由“红颜”至“白发”的经历,有很长的时间跨度;而颈联则截取生活的片段,着意刻划友人逍遥自在的情态和傲骨铮铮的气质。“中圣”亦即中酒,喝醉的意思。据《三国志·魏志·徐邈传》载,尚书郎徐邈饮酒沉醉,校事赵达前来问事,徐邈回答说:“中圣人。”赵达讲给曹操听,曹操大怒,鲜于辅在旁解释道:“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自然,李白引“中圣”一语入诗中,有双关的意味,既作饮酒至醉的隐语,又包含着对浩然高洁品格的赞扬。至于“不事君”三字,比“弃轩冕”说得更明白直露,道出了封建社会里不满现状的正直文人洁身自爱的秉性和拒绝与统治者合作的不妥协精神。

  在对孟浩然的“风流”作了淋漓尽致的描写之后,诗人进一步抒发了自己对友人的无限景仰,尾联云:“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在李白的心目中,宁“弃轩冕”,不愿“事君”的`孟浩然,其形象似高山一般巍峨,令人肃然起敬。《诗经·小雅·车辖》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李白十分自然地化用《诗经》的成句,形象地表达自己发自肺腑的崇敬之情,用典如盐溶水中,不见痕迹。对孟浩然清美芬芳的品格和名声的颂扬,无疑蕴含着效仿友人的意味,表明了作者的心迹。这种借他人他事以抒写自家怀抱的手法,在李白的诗作中是屡见不鲜的。尾联与首联均为直抒胸臆之笔,但诗人选择了“高山”、“清芬”这样的词语,与中二联的“松云”、“醉月”和“迷花”同以形象的魅力构建出生动完整的艺术境界。

  本诗虽为律体,却有古诗的风味,气势充沛,语言素朴,格调高古,即使是对仗,亦如行云流水般的自然。为作者所挚爱的“孟夫子”的“风流”,纯以形象的笔墨加以描绘,展现出一幅高士隐居山林、风致飘逸的动人画卷。作者浓烈的情感以其劲健奔放的流走贯穿全篇,故本诗无刻意雕琢之态,而有一气呵成之势,开阖随意,舒卷自如,首尾呼应,结构严谨,不求工而工,堪称“天然去雕饰”的艺术精品。

  赠孟浩然

  唐代: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译文

  我敬重孟先生的庄重潇洒,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少年时屏弃当官不走仕途,一生闲云野鹤年老时仍在山间云中逍遥自在。

  皓月当空,他把酒临风,饮清酒而醉,他不事君王沉醉于自然美景。

  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仰望着他?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注释

  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

  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白首:白头,指老年。

  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

  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

  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

  赏析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浩然潇洒情愿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创作背景

  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公元727年~公元736年),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郁贤皓认为,此诗当为公元739年(开元二十七年)李白过襄阳重晤孟浩然时所作,其时孟浩然已届暮年。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