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作文(通用25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与法同行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是无所不在的,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的关系。你是法律,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是无所不在的,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的关系。你是学生,在校你就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你是工人,就要脚踏实地,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你是行人,你就要遵守马路上的交通规则……总之,无论你是谁,从事哪一种工作,身在何处,总与法律息息相关,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美好!更加和谐!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法律就像一层盔甲,保护着我们,那是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关心,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它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它们和我们是息息相关的。
正因为重要,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
我们也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帮……也许在触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看来学好法律对我们的人生有很大的帮助,也不会让我们的人生增加污点,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绚丽多彩,不会因为这个污点而暗淡失色。
当我看新闻,看到那一则则有关我们中学生知法犯法的进行着犯罪活动,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他们在家的母亲,那双期盼的眼睛等着她的儿子读书归来,桌上是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他们的归来;在工作的父亲,为儿子的学费,为着家庭的幸福,一直努力的.工作,在烈日炎炎下,洒下他们辛勤的汗水,他们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的孩子会做出这样的事。
当这个消息传到父母的耳朵里,他们是无比的痛苦,也无比的惋惜,更无比的痛恨自己,那些犯罪的孩子有没有想到这些,我不清楚,当我的脑海里一直深深印着父母看到他的孩子入狱,那种眼神是我用文字无法表达的,有痛苦,有悲伤……
一提到法律,大家都会想到,犯罪;法庭;监狱……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的点滴中。
去年春天,我在玩我的手机,刚玩没几分钟,就欠费了,这可是我妈前不久的话费啊,怎么会这么快没了呢,我妈查了我的通讯记录发,发现我的手机被莫名其妙的运行商扣了钱,才几分钟啊全把我的话费扣完了,我妈对于这个问题,向联通公司进行了投诉,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了自己的利益,最后,联通公司向我们双倍退赔了由此造成的话费损失。
法律是无处不在的。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了,“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地讲法律的原因,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自觉来支持。
与法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吧!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得三年级上学期,陈老师跟我们上了一节品德与社会课《一封特别的来信》,让我们初步了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法的通过,着重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我不由得想起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事情。
一天,我上学经过一间小店时,看到里面有很多学生,走近一看,原来他们在参加小店里的抽奖活动,久久都不离开小店。他们都买了小店里的物品进行抽奖,想碰碰运气,小店可热闹了。看到这种情况,我马上报告老师,我不想让同学们上当受骗,这些都是小店老板为了生意,才做出这些违法的.事情。遇到这些事情,我们一定要有自控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记得我上学期,我们班的一个同学小东为了上网吧玩游戏,不仅偷了爸爸妈妈的钱,还偷了同学的钱。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学校附近有一间黑网吧,只要有钱上网,就不管对象是谁,都能进入网吧。老师曾经给我们说过,进入网吧的年龄一定要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是不能上网吧的。那个老板为了挣钱,就让小学生也进网吧。小东刚开始就用自己的零用钱,后来染上了网瘾,那些零用钱就不够用了,没有钱,怎么办呢?偷!后来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他戒掉了网瘾和偷窃的行为。我们一定要知法、懂法,才不至于使自己走向犯罪道路。对于那些黑网吧的老板,他们知法犯法,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永恒的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规定着前进的航标。浩瀚的人生海洋中,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沿着法律的宽阔航道我们才能圆满到达成功的彼岸。
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心革面。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
无论是君臣还是平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作为新时代的青年,“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进而去建设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中国。
法在我心中,发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从年轻时代起,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成为遵纪守法的青年学生。
让我们在前进的路上与文明同行,与法同行,与学校同发展,同成长,而且越走越好!
人们常把我们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未成年人犯罪,是各种犯罪行为中最令人痛心、最值得社会关注的犯罪行为。青少年年少气盛,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还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说话做事往往缺乏理性的思考,不计后果,如果受到不健康社会现象的影响,就可能逐步由违反社会公德、触犯法律、直至犯下不赦之罪。这难道不是充满暴力和血腥吗?难道不令人触目惊心吗?难道不发人深思,催人警醒吗?人首先要知法,更重要的是守法。与法同行,才会幸福安康!,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不仅需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还需要有人为它们浇水、施肥,更需要有人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孩子。我们需要高山一般的父爱、大海一般的母爱,更需要春天般温暖的社会之爱。我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地开放!
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自己生命的安危,同时也是尊重他人的一种体现。“珍惜生命,安全出行”这八个大字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脑海里。
有一次我和家人乘坐飞机外出,飞机上的公告一直重复着,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能在飞机上使用任何手机、电脑。我向四周望了望,发现在我们的旁边,有一个年轻人似乎没听见飞机上那一遍又一遍的提醒,照样自顾自地玩着手机。我原以为他在飞机要起飞之前是一定会关机的,但是,离飞机起飞时间越来越近,他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坐在他旁边的人劝他赶紧把手机关机,飞机要起飞了。他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等一下就关机。”但是他说的这等一下,说不定还要等到飞机降落时才想到要收呢。过了一会,他旁边的人见他还是这样,连忙叫了服务员。在服务员的`劝导下,说了种种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的安全隐患后,他才不情愿地把手机关机收进口袋。
我们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让犯罪率逐年增长呢,让祖国未来的花朵受到摧残呢?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需要每个人的保护,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做一个真正的接班人。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同我成长!
古人云: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之系命也。这句话明确说明了法制是民主的根本保障,是一个国家文明的体现。法制的松懈必然会导致社会道德的滑坡。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该做一个讲文明、懂道德的公民,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年。在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的今天,法制观念的树立与培养实为当前的迫切需要。要守法就必须先学法,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社会秩序。然而,在我们身边,却经常会发生与法律相违背的事情。纵观那些触犯法律的人往往都是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道德约束的人,有许多人因此而洒下悔恨终身的泪水。
近日,《台州商报》刊载了一则《一句粗话,骂人致死》的新闻,事情虽小,但其中却有许多令人思索的东西。一句粗话,平日看似与法律毫不相干,然而却在特定的环境下触犯了法律。如果我们能用道德来约束自己,做一个文明懂法的公民,怎么会发生上述的悲剧呢?而这不正是立法的最根本的目的吗?悲剧往往是一件事情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时常会听到一些与法律有关的事情,在我的脑海里也曾有过这样的记忆
一个姓王的中年人,家庭在当地也算是挺富裕的,但是不知什么时候他染上了毒瘾,整日躲在家中吞云吐雾。他的妻子劝他到戒毒所戒掉毒瘾,但王某碍于面子,死活不去。就这样,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原本富裕的家庭日益贫困,更为甚者,每当王某毒瘾发作的`时候总会毒打他的妻子和儿子。无奈之下,一天,受尽虐待的妻子偷偷带着儿子逃离这个本该属于她的家时,被王某发现,毒瘾发作的王某竟丧心病狂地拿起菜刀将他的妻子和儿子乱刀砍死,其死状惨不忍睹,一个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毁了。设想一下,如果一开始王某听从他妻子的劝说,迷途知返去戒毒,出来后不仍然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吗?
法律有它的两面性,既对违法的人予以坚决的制裁,同时也挽救愿意改过的人,使其重获新生。一个姓陈的青年,自从高中毕业后,就整日游手好闲,早出晚归,结识了许多所谓的哥们。父母苦口婆心地劝说也无济于事,陈某依然我行我素。一次在歌舞厅跳舞时与别人发生口角,蛮横不讲道理的陈某拳脚相加,致使那人肋骨骨折,他为此付出的是3年面对冰冷铁窗的代价。在法律的感召下,在狱警的感化下,他终于感动了,醒悟了。从此,他静下心来在冷寂的铁窗下学习法律知识,自修法律专业,并发誓今生一定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几年过去了,他刑满释放。不久之后,他用在狱中艰苦所学的知识取得了律师资格。从此,他无偿地为许多缺乏法律意识的人讲授法律知识,为家境贫苦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法律援助。一个人就这样改变了,从违法到学法再到用法,完全是法律改变了他的一生,法律将随他而生活。这既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幸福的结局。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用一生的时间来学法,守法。法律是社会的经纬线,既是对我们道德的衡量和警戒,也是约束权力、治理不良现象的利器。一个人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也可以用法律去挽救他人。知法,我们可以一生受用;守法,是我们一生做人的准则。
“路在脚下,法在心中。”这句话诠释了生命的精彩。成长的健康,需要法的伴随,法的遮蔽,法的管理。
现在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期,各方面都很不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暑假,我和妈妈去乡下玩,回来时,走在一条违纪的近路上,被警察发现,给了罚单,说“下不为例!”通过这件事后,我意识到,我们应该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
1、严格要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很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制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些触目心惊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秉持心中的利剑,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描绘美好的明天吧!
有人说,法律就像一条绳子,当犯下错误时,那条绳子就紧紧地捆箍着自己,使自己动弹不已,也因为这个世界有了法律,才有了和谐;也因为这个世界有了法律,我们才能健康成长。
安全,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这样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尤其重要。比如有的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听从交警的指挥,横穿马路闯红灯……他们总是不注意自身安全,不珍惜生命,把老师的教导和家长的叮咛当作耳旁风,结果不仅受到了伤害,而且耽误了学习,有的甚至造成了残疾危及生命。有些人无视于法律,无视于交通,“小悦悦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小悦悦被碾后被带到了医院治疗,最后,那三位肇事者相应的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小悦悦永远不可能回来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受到了惩罚,但小悦悦没了,没有了健康,那么一切也都没了价值。
每个父母都是望子成龙和望女成凤,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就为孩子报了兴趣班,我经常看见很多孩子为了参加兴趣班而忙得头昏脑胀,但这并不是我们的思想,这些都是他们家长自己心愿没有达成,而强加在我们的头上,想让我们替他们实现梦想;也有的家长是为了攀比,他们堂而皇之的说这是为了我们的将来。这些想法都对,这些道理我们都明白。但我们要问一问我们的心声,自己到底愿不愿意去做,每一件事只要我们愿意去做,喜欢去做,没有了家长的监督,我们同样也能做得很好。比如上节钢琴课,老师布置了《童年的回忆》这首曲子,在琴行我听过别人弹这首曲子,而且很好听,回到家,自己在钢琴上练习起来,不会的就在电脑上听一遍,不出两天,我就完全把这首曲子弹会了。其实没有家长的强迫,我们也照样做得很好。有些家长因为没有文化,只知道暴力解决问题,给孩子树立了一个不好的'形象,还经常对孩子不是骂就是打,在生活中发生的案例很多。表面看起来法律和健康没有关系,父母打骂孩子本来就是触犯了法律,而我们的身体受到了皮肉之苦,我们的思想也没有了健康。一个人小时候受过较多的暴力,长大后他将什么都不拥有,眼里只有仇恨,因此发生了众多的青少年杀人的事情。
报纸上经常报道网吧死亡事件,想起在电脑上看过的一条信息,杨某为了得到去网吧的钱,拿起刀陪伴她的奶奶杀害,还把爷爷看了数十刀。看到这信息,我有些诧异,在我的眼里,网吧就是坏人去的地方,我也听妈妈说过,学生去网吧多数就是去玩网络游戏,这些游戏对学生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去网吧后,上课就不能安心听老师讲课,满脑子都是电脑游戏。放学后,一心想着去网吧,在家里也不能认真写作业,甚至不完成作业,长期下去,成绩就会下降。是啊,网吧对我们没有好处,只有坏处,同时也送一句话每个喜爱游戏的孩子:“游戏不能多玩。”家有家法,国有国法,我们要用法律来约束自己,避免发生上文讲述的事。
21世纪,本是一个和睦相处的世纪,而发生的那一些事情,让这世纪出现了瑕疵,法律需要我们永驻在心中,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法在我心中,发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从年轻时代起,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成为遵纪守法的青年学生。
让我们在前进的路上与文明同行,与法同行,与学校同发展,同成长,而且越走越好!
古人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它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但许多同学都会认为,法制离我们还很远。其实,法制已经深深地陷入我们的生活之中,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我们不能一无所知。
作为当代社会中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习法治知识,将会受益终身。我们法制素质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我们就更应该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学校一向重视对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我们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老师曾经给我们说过,进入网吧的年龄一定要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是不能上网吧的。那个老板为了挣钱,就让小学生也进网吧。小东刚开始就用自己的零用钱,后来染上了网瘾,那些零用钱就不够用了,没有钱,怎么办呢?偷!后来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他戒掉了网瘾和偷窃的行为。我们一定要知法、懂法,才不至于使自己走向犯罪道路。对于那些黑网吧的老板,他们知法犯法,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各种各样的法律织成的法网疏而不漏地保护着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当中的每个人从出生、成长、工作……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
当我们发出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声“哇哇”啼哭时,法律天使便来到我们的身边告诉我们:“你是中国的公民,你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从此,我们幼小的天空撑起了一柄法律的保护伞。
有了父母的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我们才能安全、快乐的成长。到了上学年龄时,《义务教育法》又告诉我们:接受教育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坐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室,老师循循善诱,我们如饥似渴的允吸着知识的甘霖,为将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积蓄能量。
离开学校,来到社会,我们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劳动者。作为一名劳动者,《劳动法》赋予我们各种各样的劳动保障。如果你是一位科学家,你享有发明权、专利权;如果你是一位作家,你享有著作权……法律是我们强而有力的后盾,让我们大展拳脚,把梦想一个个变成现实。
然而,生活中也有很多因为不懂法律而酿成的惨祸。一个17岁的孩子因为怀疑同学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竟拿刀戳死了那位同学。一个16岁的孩子,受到父亲的.影响,他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然后胆子越来越大,两年就偷到了价值二万七千多元。阿城市的一个盗窃犯罪团伙,这4个“飞檐走壁的江洋大盗”竟是几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十二岁,最小的只有八岁,连续五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多元。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不让人触目惊心。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把法永远放在心中,一生与法同行。
最近几天,我观看了一部名叫《与法同行》的电视剧,里面讲述了与我们同龄的青少年朋友不小心误入歧途,无法自拔,最终违法的故事。那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一个个惨痛的教训,时时刻刻在我的脑海里徘徊。其中,最令我感触至深的是一位羽翼未丰的少年马文的故事。
马文从小住在他继父的家里,虽然母亲对他是百般的溺爱,可继父留给他的,往往是一句句冷酷无情的话语,他的心灵无时无刻不在受着摧残。马文的心里缺少爱心和温暖,更多的是仇恨和逆反心理。长大后,马文开始对电脑产生强烈兴趣,立志要当一名电脑天才,通宵上网,上课睡觉,被老师批评,萌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买来了非法的黑客软件,破坏了老师的电脑,攻击了继父公司的网络,使其陷于瘫痪,最终被警方抓获,锒铛入狱。
少年马文的.遭遇,在令人感到心痛和惋惜的同时,也引起了我的深思:马文有着美好的理想,可他却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违背社会道德法律准则,聪明反被聪明误,走上了一条违法犯法的错误道路。曾经有一少年犯忏悔道:“以前,我以为自己的行动是自由自在的,自己喜欢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是不受一点儿约束的。上了法律课后,我知道了法律带有强制性,人人必须遵守,它规定人们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如果不懂法,就会干糊涂事,就会走上犯罪道路,我现在知道了,学好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是啊,在我们的四周,有多少因为不懂得法律而酿成的悲剧,有多少鲜活的生命在法盲的阴影下渐渐枯萎?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不经意间流露着,很近,近得触手可及。此刻,我不禁想高声吟诵:与法同行,可以让我们懂得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文明之花竞向开放;与法同行,为生命的航船指明方向;与法同行,让人生的道路不再迷茫!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庄严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法律,用它那双火眼金睛辨是非,黑白分明,惩恶扬善。法律是一条纽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大家做贡献。如果不遵纪守法,那么将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是一名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但是生活中不遵纪守法的事情屡见不鲜。我曾经目睹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周末,我们一家三口去泉州,汽车行驶在宽阔的公路上,我趴在车窗上欣赏风景。透过窗户,我看见一辆白色的宝马车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把手机架在方向盘上,边开车边玩游戏,宝马车的速度时快时慢,不时还突然刹车,让后面的驾驶员不知所措。这时,爸爸的车停了下来,我一看,原来是红灯亮了,可是宝马车还一直往前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穿过了红灯,眨眼间,只听耳边闪过“砰”的一声,只见小伙子开的宝马车撞到了别人的车,还好车子只是刮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时我被吓得魂飞魄散,久久不能平静。不一会儿,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对小伙子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一番教育,并且开具了罚单。我知道,罚单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告,如果开宝马的小伙子不知悔改,生命之花就会瞬间凋零,那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要有法,处处要遵法,正是法律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通过学习法,我们对法有了逐步的认识。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人们在马路上可不简单,它受法律保护。有些小孩会乱翻栏杆,在大马路上任意跑动,有的甚至会边看书边走路。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是乱闯红灯,我曾看过这一幕,一个老爷爷带着一个学生乱闯红灯,一辆面包车也停不住了,飞快地从对面冲过来,只听“咚”一声,小学生当场晕倒,爷爷手骨折。司机下了车,呆呆地站在那里。所以闯红灯是一种不尊重生命的行为,事情一旦发生,随之而来的`是一场血淋淋的场面。我们还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我们的监护人殴打我们或阻止我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便可以起诉他们。
“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这是邓小平爷爷说的,我们要学好法,只有法才能给予我们更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他能使我们不会走向黑暗,而是走向光明。法是无边无际的,你要是犯了罪,永远逃不出法网。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改正以前的过错,就一定能创造出更美好的未来。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更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亲眼目睹二十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个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神圣的《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中,人们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认为一些传统美德已经过时。这不得不使我大声呼吁--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五分钟就有一起抢劫事件上演。在我们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如索取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拉帮结伙、校园欺凌等。让人心惊的是,刚步入法定处罚年龄的十四岁孩子竟占到其中的.15.5%。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的生活安定,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还存在着一些疏漏,有一些人为了金钱,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要说,我们的法律正不断的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地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法治征文活动”更让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促进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受到《思品》教育的我们更应当遵纪守法,坚定地捍卫法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背弃良心,违反职业道德,我们未成年人要用法律作武器,勇于依法维权,制止非法行为。
总之,法律不仅是维护人民的武器,更是规范行为的社会准则。让自由在规则中行驶,权利在规则中履行,义务在规则中拥有,从现在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大家好!我是七(3)班的袁若琪。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中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的是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21世纪的中国是一个法治更加完备的'社会,作为中学生,我们也到了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年龄。我们思维活跃,敏感好奇,喜欢模仿,但好胜冲动,缺乏辨别力,很容易染上不良习气而导致违法犯罪,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10月12日普法使者进校园的系列活动在我校正式启动,各种富有创意的法治教育活动教会了我们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让我们懂得了犯罪始于违法,而违法又起于违纪,三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正是那些同学们不足挂齿的违纪行为,被称作毫无意义的细枝末节,会阻碍你的进步,甚至摧毁你的成功。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虑于微,防于小,才不会留下小隙沉船,小虫毒身的遗憾。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们已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它的到来。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做学法好学生,做守法好少年!让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
谢谢大家!
古人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今,各种规章制度正在不停的规范人们的行为,约束我们的犯罪心理,但某些人经不起诱惑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语言没有说服力,只得通过事实来验证我的话。
那是一个中秋佳节,处处洋溢着快乐的气氛,殊不知一件偷窃事件正在发生……街上的人好似一道河流,川流不息。我和爸爸、妈妈、奶奶、舅舅、舅妈等亲人一起外出游玩。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径直向前走去……嘿!那有一个人群,一向爱凑热闹的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去。人太多我看不见里面的任何情形,但我隐约听见一句话:“有三个小孩偷了三部手机耶!好大胆!”我听完向后打了个趔趄,心想:我的天那!小孩?手机?还偷?我的耳朵是不是有问题?正巧这时我看见表妹利用身体娇小的条件钻到人群里看见了那个情景,出来告诉我说:“三个小哥哥他们偷手机勒!你没听错,三个小孩偷三部手机。”我明白了,点了点头走开人群,然后听到警察疏散人群的声音,人们虽然离开了现场,但心仍然在那里嘴里还在议论纷纷:“哎,社会不好,小孩也犯罪。”;“这三个小孩肯定很穷,迫不得已才……”说罢,还摇了摇头。我听了心里似有无数种味道在一起搅拌:酸酸的,因为我替那三个人感到惋惜;苦苦的,因为我明白了人最大的致命的弱点是钱!偏偏人就最爱这个弱点;辣辣的',因为我也爱这个弱点,我曾无数次从爸妈的钱包里偷拿过钱,现在想想心里就很不是滋味;甜甜的,因为我知错了,下决心一定要改,我知道知错能改才是好孩子!从这件事中我悟出一个道理习惯是从小养成的,法律意识是要从小就灌输的,这样我们才有更好的明天!
清晨,太阳慢悠悠地从东面升起,灿烂的阳光滋润着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法律的屏障保护着我们,也化解了我们之间一次又一次的矛盾。
“快来看啊!打架了!”一个大嗓门不停地喊着。咦?不是都创新社会了吗?怎么还发生打架事件呢?我很好奇,顺着声音跑了过去,挤进人们的“包围圈”,只见“李家厨房”的儿子小戈鼻青脸肿地站在一旁,又看到“包子铺”的小陶红着脸,低着头,流着眼泪,一声不吭地站在另一旁。又看见他们的爸爸扭打在一起,两个人打的伤痕累累,好想要打得头破血流才可以。我询问了旁边的一位叔叔发生了什么事,那位叔叔小声对我说:“小朋友,你不知道,那两个孩子闹了一点小摩擦,就打了起来,那个伤势较重的小孩子回家找他的爸爸为他出气,另一个小孩子也去找他的爸爸,于是,两个大人就这样打了起来。”叔叔刚说完,一辆响着警鸣的.警车驶了过来,原来有人报了警。警察叔叔先向周围的人了解情况,又跑到打架的两个大人进行调解:“大人怎么能像小孩子一样胡闹呢?小孩子之间的矛盾大人可以调解,但不能用武力来制服呀!你们好好反思反思吧……”没过几分钟,“包子铺”就和“李家厨房”互相道歉了,一同向医院走去……说也奇怪,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为一点小矛盾而出手打架。看,平安和谐多好!
我也通过这件事明白了一个道理:君子动口不动手,在遇到矛盾时,要进行适当的调解,不能用武力来解决问题,这样,才会有平安,和谐,美好的生活。
创建社会管理,与法同行!
“法”,相信这个字我们都不会陌生,说起法,各种法律不胜枚举。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对“法‘的认识到底有多少呢?
翻阅字典,”法“的概念便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种法律相继出炉,”法“早已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了,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问题已不复存在;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体罚学生的行为也极为罕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趋减少,这一切不都是法律的功劳吗?
来看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
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曾经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在别人的鼓吹下,他禁不住诱惑而步入了网吧的大门,从此,一双罪恶的双手便把他的思想与意志完完全全的控制住了,使他变得自甘堕落,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到了最后,但他花光了自己的零用钱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竟然偷钱抢钱,甚至为了弄钱去上网而作出了伤害自己亲人的事情,这是何等的”丧尽天良“,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在比如,《今日视线》栏目中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真实的事情——在一个破旧低矮的屋子里,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无论风吹雨打,她总是独自一人干活吃饭,看着他颤颤巍巍的身影,使人不禁产生了许多同情,她是没儿没女的孤寡老人吗?不是的,但记者询问她的'情况时,老人的眼眶顿时都红了。原来,老人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老伴在六年前去世时,曾经留下两亩楼房地,本来许诺如果哪个儿子能够赡养他们的母亲,这两亩地就归他所有,为此,他们几兄弟之间发生过许多的争执,有的甚至想要偷母亲的地契,这一切老人都看在眼里,却不能说什么,最后,决定让抚养权给大儿子,于是,两亩地便归他了。可不到两个月,丧尽天良的大儿子竟然嫌母亲”碍事“,把母亲赶出家门,而其他的儿女也晚班推托,根本就不想淌”这塘浑水“,老人只好无奈的只身一人住在这破屋子里,包经历半世艰辛的到这时却不能享受”天伦之乐“。但记者了解这一切时,便找来老人的儿女理论,可他们却说记者在”多管闲事“,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只好把她的儿女告上法庭,使用法律武器为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文明和谐的法制社会。
积极学法,认真守法,与法同行,让法律成为我们的守护神!
在法制的蓝天,我们从羽毛未丰满的小鸟转换成展翅腾飞的雄鹰——题记
青少年在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这个世界,有鲜花也有小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是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被愚弄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现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的健康如大海中远航的'小船,少不了法律的沿途护航。
一个人,一个世界要是没有法律的约束,我们将无法想象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只有法律的限制,我们这个世界才会变的更美好。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着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受它的约束和保护。
法律就像一个鱼缸,而我们好似鱼缸里的鱼,既受它的束缚,又不至于我们跳出缸外而自取灭亡。如果没有了它,我们就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和保证,不能存活,所以法律是我们社会生活的前提。
在法制蓝天下,健康快乐成长的我们更要从小就学法,知法,只有这样才能远离邪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
上午好!
我是来自**镇司法战线上的一名普通工作者,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放飞梦想》。
人常说,每个人从出生到离世,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哪样能离开法律呢?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制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多年来,国家也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入,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
而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在工作中,我尽我的力量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包括发放传单、宣传手册、书籍、光碟等,使法律知识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
还记得两个月前,村里的赵大妈来村委会寻求帮助,原来他的两个儿子互相推拖不愿意赡养老人,大妈一边向村干部诉说自己的委屈,一边用衣角不停地擦拭腮边的泪水。书记对大妈说;“大妈您不要担心,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法律的规定,您的儿子必须要赡养您的。”我也找来民法书,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念给大妈听,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看着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我的心里酸酸的。
经过村委会干部的多次上门调解,并将法律的规定清清楚楚的告知了赵大妈的两个儿子,毕竟血浓于水,大妈的两个儿子最终达成友好协商,大妈上半年在老大家,下半年在老二家,就这样老人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三个星期后,大妈最后一次来村委会,感谢村干部们对她的帮助。村主任语重心长的对大妈说……大妈一个劲儿地说:“还是共产党好,法律好啊!”望着大妈,那打了无数折皱的脸上,绽开了舒心的笑容。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制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也还要继续这样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唯有关心,才有行动;唯有行动,生命才会有希望。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直至成为中华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让他们时刻与法律同行。
……让我们迎着“江淮普法行”的和风,在建国60周年旗鼓的震撼下,扬起风帆,与梦想一起飞翔!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规矩是什么呢?对,就是法制。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须有法,处处须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将法律铭记在心间。
首先,我们听一则故事。在德国,没有人闯红灯,即使在深更半夜空寂无人的街头上,德国人依旧沿着横行线走,看着红绿灯过马路。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出现了一个笑话。有人在电话亭标上“男”“女”的字样,结果所有到电话亭打电话的人,就像看见了厕所标志一样,进入自己该进的电话亭。就算“女亭”闲着,“男亭”的人宁可排队也不到“女亭”那边打电话。
也许,德国人的这种行为会让我们笑上三天。我们会聪明的认为,德国人就是死心眼,被规则“套住”了。可不被规则“套住”的我们,又是怎样的呢?毋庸置疑,就是那一个个悔恨的面孔。
法制,一个张口就来的词,可有多少人真正明白它的意思呢?作为一名中学生,我听到过无数关于法制的故事,不管这些故事是否长,是否短,是否精彩,它都让我明白:“法”是一把无形的枷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法”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法”是神奇的矫正器,它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它值得我们一生去遵循!
其实,法制就如同一场战争。这里面有大大小小的战役,而最重要的,就是青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可是,近年来,因青少年缺乏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不计其数,青少年犯罪已经不容忽视了。
某年,一个中学生王某与同学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一顿,王某因此也受到了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的寝室时,正好被值班老师发现,并带到了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东西:枪!
叹!花一般的年纪,却被罪恶抹杀了。因为罪,多少人曾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翔,可自己却只能在牢笼里抹泪。他们沉痛的罪史,唤醒了我们:在经历风吹雨打时,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那些没有法律约束久而久之形成的习惯,不仅仅是法律观念淡薄的表现,更是误入歧途的开端。所以,我们学法、用法、遵法刻不容缓。也许,我们的翅膀过于脆弱,但经过岁月的锤炼,法律的洗礼。我相信,我们的翅膀会更加坚硬!
法制,它不仅仅是用来约束我们的,他也是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完整、更加和谐的。没有了法律,人们没了伸冤的地方,官员也不像以前一样公正,罪恶也悄悄的来临,整个社会一片狼藉。那时的场景,我们可想而知。所以,我呼吁:不要让昨天的罪行,变成今天的悔恨!
法制,我们会一直一直与你同行!
人们常说:“我们生活在法律中。”有法律就有法庭,那天,我们幸运地参观了齐河县法院,对法律有了更多的理解。
小记者们参观的'是审判庭。一走进去我们就感到了一股十分庄严的气息。看着那屋子上方悬挂的国徽,感觉到一种神圣,一种威严。
我们入座后,审判长、原告、律师等也随后进来了。审判长先是核对了当事人的身份,介绍了法庭内部人员,又强调了法庭纪律,如: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不可大声喧哗等。同学们都认真地听着,流露出对法律的尊重。
庭审结束后,法院的另一位阿姨又给我们讲述了关于未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会受到哪些处罚等,我们听得入了迷。
终于,到了我们小记者采访的时间了,可以向审判长阿姨提问了,我们都跃跃欲试。有位同学问:“案例分为哪几种?”审判长阿姨告诉我们:“有合同案例、民事案例、行政案例、刑事案例等。”小记者们一个接一个地提问,都有了不少的收获。
要回学校了,我看着法院的大门,心里想:“要是人人都学法、用法、懂法,那人世间就永世美好了!”
古人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它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但许多同学都会认为,法制离我们还很远。其实,法制已经深深地陷入我们的生活之中,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我们不能一无所知。
作为当代社会中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习法治知识,将会受益终身。我们法制素质的高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我们就更应该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学校一向重视对我们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我们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身为中学生,我们应从身边小事规范自己的言行。有几点应该引起我们注意:
一、不顶撞师长,不无视校纪班规。
二、尊重理解他人,不说脏话,不给同学起绰号。
三、诚实守信,不欺瞒同学师长。
四、健康绿色上网,不进营业性网吧、舞厅。
同时我们也应该树立的正确的法治意识。对此,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我们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网络上的不健康信息,合理利用网络。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其次,我们必须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是七月的朝阳,是祖国的未来。要想建设和谐社会,就必须以法治为保证。我们任重道远。所以要从我做起,现在做起,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人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与法同行,共创和谐美好社会。
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因为有法律,我们生活的才安全,因为有法律,我们的世界才不会混乱!古人曾经说过:“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社会上有许多犯罪的`人,他们都是因为一时糊涂,做了错事,所以才要被法律制裁。我们现在为什么能安心地喝水呢?因为有法律保证水质的安全。为什么过马路时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因为法律要维护我们的安全。
例如网上的一则新闻说:“一位上过大学的女生,亲手杀害了父亲。”这位女生小时候,父亲就和母亲离婚了。母亲含辛茹苦的把她带大,也给他找了个后爸。不久母亲便又怀了一个小男孩,一家人过得非常幸福。但后来亲生父亲又来找母亲复婚,母亲被感动了。这件事被后爸知道了,他当即就和母亲离婚了,并带着儿子走了。于是,母亲带着女儿来和父亲复婚,但亲生父亲已经找到了新的女朋友,把她甩得远远地。母亲悲愤欲绝。所以女儿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她用钱雇了几个人,把亲生父亲引到了家里,然后亲手杀害了他,最后法官判她死刑。”
法律就是我们的守护神,生活中不能没有法律,国家需要法律来治理,人民需要法律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