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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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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太清少了热情 上传于:2024-04-05
 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   □ 简介:    本商品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0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若于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 (1)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 (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 每个保证续保期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我们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 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日额保险金为每份每天人民币10元。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该保单年度内将不能变更。 □ 保障范围及保险利益简表:  保障项目 保险利益 住院日额保险金 因疾病住院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天) 因意外伤害住院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 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最多可达180天。 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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