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件喷漆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喷漆总承包合同。本合同所有条款,同属责权利的范围,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甲方加工件表面喷漆/补漆作业。
二、合同期限: 年。根据甲方提供的批量,正常采取夜间喷漆作业,单批次当夜完成喷漆工作。
三、承包定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金的结算方式为:月结(与公司工资发放日同时发放)。
2、承包定价:按吨位计价。
3、综合定价:元/吨(包括大构件、零星小构件喷漆作业)。
承包范围:本承包价格为劳务包干价。
1、包含:人工费、购买保险费用、安全事故责任等劳务费用。
2、不包含:油漆、稀释剂、喷枪、口罩、手套等原料及工具费用。
五、双方约定
乙方不属于甲方员工,乙方雇佣的人员对承包的物件进行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雇佣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及安全事故责任等。
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工作地点,不仅限于某一固定场地,只要甲方有加工件需要乙方进行喷漆工作的,就按照以上约定价格进行结算。责权利范围一致。
甲方在项目工地有补漆工作,需乙方进行补漆的,价格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商定,无须再签订承包合同,责权利范围与本合同一致。
如乙方提出让甲方为自己本人或雇佣的人员代买团体意外险的,甲方可为其代买,但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不管甲方的工作量多少,只要接到甲方的电话通知,就要按照甲方的时间完成喷漆工作。不得无故找理由推脱,批量大的就积极,批量小的就拖延。如有此行为发生,造成甲方工期受阻,乙方愿意接受x元/次的罚款。如乙方遇到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抽身的,一定要与甲方说明,以便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找他人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