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资方:
劳方:
为了更好开展工作,暂定以下的要求希望双方有了约束力,以便减少日后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现定商讨以下基本要求,。
一、初定双方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资方当月一号支付劳方上月八万陆仟元人民币整月实得工资,劳方不付责税率。
三、如资方对劳方工作或其它方面不满意而解除协议需提前20天通知劳方或以薪金代替亦可。
四、劳方向资方提出解除协议亦需提前一个月向资方辞请,以便资方正常运作,不受影响。
五、资方无偿为劳方所有员工提供两膳一宿的基本福利。
六、所有劳方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及劳保、医疗等福利,与其它资方员工一视同仁,劳方员工自觉遵守资方定下的规章制度。
七、总厨、副厨两人享受半年一期有薪年假,资方提供双程往返机票车资,假期为十一天,特殊情况可以薪金代替。
八、头锅、二锅、头板、鲍翅主管、点心主管、味部主管共6人享受半年一期有薪年假七天,资方提供双程往返来回卧铺火车票,特殊情况可以薪金代替。
九、两各主厨及6名主管机票或火车票由资方先预支每人600元多除少补作为入职的旅费,亦可由劳方先垫支一星期内由资方报销。
十、主厨及6名主管不与其他员工混居安排2-3人一房间居住,要求有电视、空调、独立的卫浴设备,床铺被席及工作用的办公台、椅等日常生活设施来由资方提供。
十一、除去以上8人外,资方亦应为劳方其他员工安排好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