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现乙方同甲方承包 档经营服装。
2、合作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承包费 元,
乙方在每月 日按现金付款方式交付给甲方。乙方在合作前,先向甲方缴交
月押金及 月承包费共 元。
3、合作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档口。
4、合作期内,乙方按时缴纳承包费,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承包费的5%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果逾期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档口,没收已收款项。
5、合作期内,档主负责缴纳各项杂费(如联防费、消防费、个体工商管理费等),乙方必须承担自己的债务,自负盈亏,发生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
6、注意防火安全,不得非法存放易燃等危险品,消防器材严格按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置,乙方为该档消防责任人。
7、合作期内,如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回任何款项,但因拆迁、消防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原因,甲方只能退回押金,不作任何补偿。
8、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如有任何争议,甲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9、甲方与商场合期于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