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一、概念
是对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
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
一种流转税。
二、分类
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税可抵扣)
三、征收对象和范围
对象: 是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及进口货物的,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混合销售
是指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其特
点是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向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2、非应税劳务
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人金融保险业,邮
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1)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这些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
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其货物的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