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
(1)、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
全款
1、购房合同(二手房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契税完税凭证(新房无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银行账号复印件(注明卡号、姓名);
5、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贷款:
1、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购房合同(二手房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契税完税凭证(新房无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