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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积金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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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甜你芸芸众生 上传于:2024-04-04
以本人的名义购买自住住房首次支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中都有您的名字) [2008-05-12] 来源: FESCO 公积金代理中心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 支取人要求: 在FESCO第一次申请支取公积金要求本人办理。在银行账号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支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支取人的委托书、支取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 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    3. 支取间隔时间: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的,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以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只有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购买非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贷款已还清,或未做过贷款备案的情况,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4. 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5. 支取地点:FESCO总部三层349房间(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6. 咨询电话:400-8000-800 二、支取材料:   1、购房材料,基于所购房屋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正式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预售房要求备案),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      (3)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和单位签署的购房协议,购房收据   2、如果以贷款形式购房的,要求提供贷款合同。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k.htm" \t "_blank" (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备注:   a.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b.如果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可以只提供复印件(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证明,并需要保证复印件上的章及手写部分必须清晰)。   c.办理支取手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字样的红色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   d.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FESCO不留存档。 以配偶的名义购买自住住房首次支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中都是您爱人的名字) [2008-05-12] 来源: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 支取人要求: 在FESCO第一次申请支取公积金要求本人办理。在银行账号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支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支取人的委托书、支取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 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    3. 支取间隔时间: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的,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以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只有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购买非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贷款已还清,或未做过贷款备案的情况,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4. 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5. 支取地点:FESCO总部三层349房间(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6. 咨询电话:400-8000-800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news/news.asp?newsid=4AGHD7D38KC3J27&classid=151J7JF31FCH96J" 二、支取材料:   1、购房材料,基于所购房屋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正式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预售房要求备案),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      (3)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和单位签署的购房协议,购房收据   2、如果以贷款形式购房的,要求提供贷款合同。   3、结婚证(有双方的身份证号)。   4、主购房人的公积金支取记录单。(要求记录单上的总房价款同合同上一致,可累计支取公积金限额一定要小于总房价款,记录单上要有管理中心盖章)如果主购房人从未建立过公积金,要求单位或存档单位提供其从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证明下载: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news/news.asp?newsid=4AGHD7D38KC3J27&classid=151J7JF31FCH96J" 单位出具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news/news.asp?newsid=J065B5G8DHF30E0&classid=151J7JF31FCH96J" 存档单位出具)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k.htm" \t "_blank" (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备注:   a.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b.如果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可以只提供复印件(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证明,并需要保证复印件上的章及手写部分必须清晰)。   c.办理支取手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字样的红色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         d.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FESCO不留存档。 以前在其他单位支取过,但在FESCO是首次支取 [2008-05-12] 来源: FESCO 公积金代理中心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 支取人要求: 在FESCO第一次申请支取公积金要求本人办理。在银行账号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支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支取人的委托书、支取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 支取额度: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的累计支取额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   3. 支取间隔时间: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的,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以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只有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购买非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贷款已还清,或未做过贷款备案的情况,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4. 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5. 支取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FESCO总部C区一层(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6. 咨询电话:400-8000-800 二、办理流程:   1. 以前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记录单原件(要求总房价款和可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不能为空,并且有管理中心分中心盖章才可生效)。      2. 该房屋的贷款合同(本人名),办理时间和上次支取时间要间隔3个月。如没有贷款,或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的,按一年支取一次。      3.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银行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k.htm" \t "_blank" (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备注:   1、不能提供记录单的员工可以按照首次支取重新办理。   2、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FESCO不留存档。 已经在FESCO支取过,想再次支取 [2008-05-12] 来源: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 支取人要求:在银行账号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支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支取人的委托书、支取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 支取额度: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的累计支取额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核定累计限额核定时需参照主购房人支取记录单,如住购房人在外省市支取,限额默认为房价总款的50%。   3. 支取间隔时间: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的,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以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只有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购买非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贷款已还清,或未做过贷款备案的情况,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4. 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5. 支取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FESCO总部C区一层(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6. 联系电话:400-8000-800 二、支取材料:   1. 已经登记按季度提取,可携带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所用银行卡,("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保留在提取人手中的,须携带"记录单"),最短每隔3个月,到FESCO总部申请提取。   2. 原来按一年支取一次的,如想办理按季度支取,需要提供与记录单上房产相对应的贷款合同 (如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只能按一年取一次)。   3. 再次支取,由他人代办的,须持提取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的委托书。 退休销户提取 [2008-05-12] 来源: FESCO 公积金代理中心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支取人要求:必须本人办理   2、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支取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FESCO总部C区一层(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4、咨询电话:400-8000-800 二、支取材料:   办理退休支取的员工,在拿到退休证后至少一个半月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可以致电到客服进行咨询。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   1、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k.htm" \t "_blank" (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出国定居销户提取 [2008-05-12] 来源: FESCO 公积金代理中心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支取人要求:必须本人办理   2、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支取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FESCO总部C区一层(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4、咨询电话:400-8000-800 二、支取材料:         以出国定居的名义办理销户支取手续的员工,需要提供:   1、中国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k.htm" \t "_blank" 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进城务工人员销户提取 [2008-05-12] 来源: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支取人要求:必须本人办理   2、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支取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FESCO总部C区一层(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4、咨询电话:400-8000-800 二、支取材料:   1. 农村户口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与单位签署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 HYPERLINK "http://www.fesco.com.cn/hr/hrfw/gjj_zqk.htm" \t "_blank" (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2008-05-12] 来源: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支取人要求:必须本人办理   2、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支取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FESCO总部C区一层(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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