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2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体育运动队队员成绩管理暂行办法

310阅读 | 11收藏 | 2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2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体育运动队队员成绩管理暂行办法第1页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体育运动队队员成绩管理暂行办法第2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Pdf
right
1/2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coward胆小鬼 上传于:2024-07-14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体育运动队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 为提高我院学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加强学院体育运动队员学习成绩的管理,暂做如下规定: 一、成绩管理 (一)成绩管理分比赛学期和非比赛学期: 1、比赛学期:训练周数为15周,每周三次训练课,训练时长不低于1.5小时;一学期理论必修课(实践课、选修课除外)任选三门课程按15+实际得分记载,其它理论必修课各科成绩按10+实际得分记载,通过加分取得的每门课程总成绩不得超过85分。 2、非比赛学期:训练周数为15周,每周两次训练课,训练时长不低于1.5小时;所有理论必修课(实践课、选修课除外)课程按5分+实际得分记载,通过加分取得的每门课程总成绩不得超过85分。 (二)重考课程和补考课程不予加分。 (三)比赛期间成绩管理办法: 1、此办法只适用于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省级比赛指省级大学生运动会及以上规格的比赛,除参加省级比赛期间(含比赛前三天比赛结束后五天)外,必须参加实践教学环节。 2、免考比赛期间(含比赛前三天比赛结束后五天)校内考核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记,在此基础上,根据比赛成绩,用加分的方法确定最后成绩,加分方法见第3、4条。 3、参加比赛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