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内蒙古钧杰巨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本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保密内容和范围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践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表。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未公开资料。
应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其他经甲方公司确定应当保密未向社会公开的与公司有关的事项。
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资料。
保密原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甲方的保密教育和监督,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其它保密职责。
(二)乙方在离开甲方工作岗位后对在甲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各类秘密,应履行相应的保密措施,否则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