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 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 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 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 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 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 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 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 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