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文艺部规章制度
文娱部给广大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对学生会今后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因此特制定相关制度。
例会制度
部门成员需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请假者请向部长或副部长说明合理理由,部长或副部长同意方可,否则按缺席记)
每次例会,部门成员需带好会议记录本,随时记录会议内容,做好部门会议记录,并定期回忆查看。
每月底,干事写一份工作小结,上交给副部,由副部整理,与部长共同探讨,及时发现部门出现的问题等,并在下次例会同部门成员一起商讨解决。
例会期间,部门成员踊跃发言,尽可能多得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提出好的活动策划或建议者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彰。
部门设奖罚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①例会及所有活动,请假扣0.5分/次,迟到扣1分/次,早退扣1分/次,旷到扣3分/次。(3次迟到或早退算1次旷到,3次旷到者自动退会)
②例会或其他活动时提出好的意见或建议加1分,并被采纳的加3分③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的加2分/次
④积极参与本部组织的活动加1分/次,有表演性活动参加者加5分/次
活动制度
活动准备中,部内任何成员不得无故推脱活动相关责任,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
活动进行时,部内成员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无故缺席。
活动结束后,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