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劳字[2015] 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甲 方:成都XX医院
乙 方:
签 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成都XX医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同上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蓉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试用期约定
1、本合同试用期为 6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试用期内, 不符合录用条件, 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①提供不真实的应聘资料或作不真实的应聘陈述的;
②隐瞒违纪、违法、犯罪事实的;
③隐瞒竞业限制约定的事实的;
④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前一雇主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证明的;
⑤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此类证明的;
⑥不能通过试用期考核的;
⑦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形。
4、乙方须在到岗 7 日内提供下述材料:
①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甲方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所需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④其他要求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甲方注册地或者甲方隶属公司业务涵盖地区。
第七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职位说明书和绩效考核 标准,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对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劳动报酬给予调整。
第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同意出现下述情形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并据此调整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按甲方薪酬制度确定:
1、 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结构调整和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
2、乙方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这里“不能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① 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② 从业资格丧失的;
③ 乙方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
④ 乙方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疾病、负伤等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岗位实行 标准工时制,安排乙方工作时间。
1、乙方加班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履行加班手续, 非经申报和主管部门批准的, 将不被视作为加班。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条 乙方的请休假权利按照甲方制订的 《请休假管理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月工资为人民币 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元。乙方若为新入职员工,第一月工资可能由于财务原因并入第二个月合并发放。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和福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乙方工资相应增减:
① 假期:乙方申请事假或旷工期间不计发工资;
② 加班:经甲方安排或批准的加班,甲方应予安排调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双方同意优先调休;
③奖惩: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并在工资中扣除。扣除部分不得高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①如甲方因工作需要而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则按调整后的岗位重新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双方签订工资变更协议。
②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施行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乙方的薪资和福利标准。
③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有保密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甲方不再通过其他形式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工资。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成都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公司《请休假管理制度》中关于病假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甲方每年定期组织乙方参加体检,并根据岗位性质安排体检项目。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体检结果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同意出现下述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甲方可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在试用期间,出现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①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②乙方的能力(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劳动体力等)和工作表现不能满足或胜任现有岗位要求的情形出现,甲方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实施的员工考核结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里“不能胜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2)从业资格丧失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现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