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投标文件一式X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X份。投标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投标书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均须投标人在改动处盖校正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字。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单独密封封装,也可以密封封装在一件包装内。密封包装的最外层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须由专人送交。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送达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