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2009 年租字第 1 号
工程名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及教师公寓工程
出租单位: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租赁站
承租单位: 省水科院综合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签订日期: 2009 年 8 月 01 日
周 转 材 料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2009 年租字第 1号
出租方: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租赁站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及教师公寓工程(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乙方工程需要,按乙方所需品种、规格、数量租给乙方周转材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租赁费核算:每月20号前,甲、乙双方核算当月租赁费用,乙方按核算金额的 80 %向甲方支付当月租赁费。乙方不予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收回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