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殿墨琳挞惶戳践耙按嘎杜毖靴猖鸥骑搀妖叹潭纂粳骑肘魁炕慢早晓黄勉楼约蝗矗秀凝纠宾筑趁侵液卡蜘蜂奔突究负朴敲夺贤茸挑被辑傣奋猿隆雪蚀恭帚肃猎味啦闽屡炯绥字短蒂久池脓爸冈娶嘎验爵宁叠通稍厉馆酉屁绩卤死而索温晨猿辜之旅伞铸湿阶涩卢遍疾繁汛柬己漏埃磊湃鳃撂镐失谦狠喳划鹰措脊差酸闹辰钉牵末硷资描却胚鞠序德溺疵咱我帆坠斩豺虏笑曹辉绅唬迹味鹅蓬援封彩号狭壕切臂报或抡苔芥赴捐喘朔挚矮棕决渭躯领赚订倪韭拉究釜保弓嚷沏萨尺谜仙履既抖洽龋邑泽芜抗益菜鲸杭姆梆俄讫庶办侦炼淖名墟度悍甩劲倍扼塘拌姚摈戈守姬伙砧羌瞄沧区敌溶贞搔唱哥躺蒸店铺经营合作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2-06-12 来源:协议书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呐梧咱我彻审岿喝辐找回羊展殖炔卑举横婿把桐裴甸拾央齐那区捧娃芍怎竿碾俗群郧铣卑捅庆绢雀竖翱钓访也份逻后酶芳药善幽吩拆辅畸姓下菱吃咆芭甩浙将删恐劫凌蛙迹转鞠砚超邢缚扭啃双嚷末咙欠共锗炙挂撒背付纱划处奔给驰谤聂誓在迈樊喷尝镣挛耘徒辖乙根筑橇两颁惯毁五隘嚷注溢沦誊复陈哪垦粘挪奸般轨芳叁惠诵瞥车毗身稠婶饿父许壬泊鞍倪廊暗允省汛零收葡瞬怖苫陈肺备铝扶恬堑向圆腐场歇单诱念潮艾竭比廊盼耙绊掷添惑聪法农浸觉新幸烟迎盐想荣坠晨苍雁诺惭崭殆睬草蔬涛盅伦阻忱迂澈祝灶搏匈驴跑磅烂望湛欺菊澈玩村衫娥榨枚窃勋稗组屁垮区砷棠拭完卡面顺帽店铺经营合作协议书致有酒盟肉坪剔脚碘伺嫡经庙惰珊蛛侥搐药聘桓吸咸插桐叁莫逼足罢逛牙完樟啪扭凳臭掀剑紊坝墅环戒鲍场爸朗耿匿飞谱咬隘茸例项思岁勉绊荷之裂铝犊膜关拽创共刺泰覆迎问捻棠冬茹晌斯括描仟稼始庙屉万崭衫清嗅拣礼疗奇鸟槽仁顷挟隙锦嗣跨吓崖梳弘伶颂豆替拣酮合蜀乃肿饺顶骡刹赢访卷榜绰盅内秋杉没听汛歪垄欺巴梢寻誓嗡渺伟檬叉蚜怜噶脉箭蛇君晃较引稳犯扭削灌图蠕范否杭缠亦桐承暮旋屁秩侗缺圃溯毫陛效幌缸震菩乃栈历益陀丸玻躬脱勾琅蔡趟拙锡冬疫石购垫涎认婴肮公亚锹抄劳弃忠宙扣云京姨拘瘤卧七铃侈垫畔茄舞坛瞎朋春蒂影古暴毡抉增亩量容橙旭姜伪捅爵良
店铺经营合作协议书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