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名 称, 上海师范大学 名 称, 南京云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100 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D 座
协议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保密信息,并达成以下保密协议:
1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特指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甲方的“移动互联网创新实践、创
业骨化基地”相关信息,包括: 数据、信息、协议、参考资料及功能界面、说明书都是保密信
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通过其它合法
途径已获得的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
手册、软件代码、图纸、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述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任何自然人、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其他社会团体或政府部门,下同) ,以及乙方无权接触该信息的人员。
2,双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
1) 应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相关的保密信息,不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
让、许可,也不得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甲乙双方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
信息。
2) 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需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
可,并与该第三方签定保密协议。
3) 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各自员工遵守保密义务,双方与各
自员工签固的保密协议,并报对方备案-
由 如合作关系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系统的数据维护及
管理权限等全部返还给甲方,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以及甲方无权接触该
信息的人员透露保密信息。
3. 如果甲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协助
乙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