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密 协 议
甲方:
乙方:
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xxxx”建设的实施意见》(xxxx)以及《xxxxx》(xxxx)的文件精神,乙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甲方提供拥有的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为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合作双方造成损失,保护双方及项目参与人员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属于甲方所有或专有的,或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和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的任何数据及相关文档,以及第三方向甲方所提交的与甲方项目相关的拥有知识产权的相关产品及文档资料(包括数据交换模块等相关模块;所有涉及项目平台开发方面包括:项目核心基础库及相关数据库、系统设计方案、架构等内容、信息)。
第二条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乙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无保密限制的信息。
2. 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 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