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
[摘 要]: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甚深,它将道德精神注入法律,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治制度、经济基础、文化背景和社会氛围起到了主要的推动作用。充分理解了这四个方面才能更好地了解封建法律儒家化。传统法律的儒家化也是中华法系逻辑演进过程中的一个鲜明特色,对其进行讨论,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中国封建法律的发展历程及特色。
关键词: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原因;进程
一 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的概说
中国封建法律儒家化是指儒家思想中的道德精神作为封建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儒家思想中对古代法律有影响的主要是“礼治主义”和“德治主义”。孔子的学说是以“仁”为核心的,主张“以德治国”的治国理念。这一理念把人类的普遍道德作为治理国家的根本。只有把国家的治理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社会才有理想、有希望,人间才会“大同”。这与“法治主义”存在较大的差异。
法律儒家化和儒家学说刑律化是一个双向互动过程。礼法结合的过程是两种相互相对对立的社会规范——“礼制”与“刑律”的互动过程。虽然在这二者的互动过程中,礼制起到了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