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教字(200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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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选课细则(试行)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2004]16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川价费[2004]118号)《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及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我校实行学分制并按学分收费。具体细则如下:
学分与学费的关系:
1、公共课、公选课学分单价。各专业执行统一的学分单价(具体单价见附表)
2、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分单价。按以下方法计算:(应缴总学费-公共课、公选课总学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公共课、公选课的学分)
3、学生每学年初按学年预缴学费,学年末根据登记课程学分结算,多退少补。
选课细则
(一)、必修、限选类课程
1、新生进校第一学期的课程:
新生进校第一学期不进行网上选课,该学期教学计划中。学生英语课程(分层教学)学习层次由教务处根据学生入学英语成绩和本人意愿综合确定。
2、第二学期至毕业学期:
从第二学期开始,实行学生网上选课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