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照片在网上被人“恶搞”可以要求赔偿吗
核心提示:我照片在网上被人“恶搞”可以要求赔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我照片在网上被人“恶搞”可以要求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网站刊载你的照片没有经过你本人的同意,而且网站具有营利性质,使用你的照片有营利的目的,网站的行为完全符合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同时,如果网站对刊登的照片配有的题目和旁注具有明显的恶搞、嘲讽之意,属于对你的丑化和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