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双学士学位
管理办法
晋财大校〔2010〕75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的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教〔1998〕8号)和山西省学位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试办双学位班的管理规定》(晋学位〔1998〕1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双学位是指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主修一个科类专业的同时,再修读一个其它科类的专业,完成两个本科科类专业课程的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即可同时获得两个科类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制
双学位教育实行3年学制。
第四条 培养方案
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基准学分为50学分,课程体系应由学科共同课程、专业课程与毕业论文(设计)3个课程组群(或教育环节)构成,全部课程为必修课,不实行选课制度。
第五条 招生
(一)具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正式学籍、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1.9及以上、学有余力、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学生,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二)双学位学习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原则,实行缴费就学,按我校各专业学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