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吊车租赁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吊车情况
1.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向出租人承租吊车,吊车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车况、工况、附件及资料见下表。
租赁设
备名称
规格
型号
制造
厂家
数量
(台)
车况
工况
附件及资料
2.出租人应配备具有专业作业资格证书及上岗证书的操作人员 名。
二、租赁用途与工作内容
1.租赁吊车的用途为配合承租人施工吊装,配合吊装地点: 。
2.吊车吊装的工作量清单
吊装工作量清单一览表
序号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尺寸
单台设备重量
台数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提出提前退场或顺延使用的,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同意后进行。
四、租赁费用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赁费用按以下第 项方式计算。
⑴台班单价:按 元/台班,每台班按 小时计算。 原则上吊车每天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因工程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延长一小时的费用按照台班单价/8小时计算。进退场费由承租人承担,进退场费用为 元。
⑵包月单价:按 元/月计算,超过15天而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不足15天的按照包月单价/30天计算实际吊装的租赁费用。吊车每月累积工作时间最多为240小时,因工程需要而超出240小时的,超出部分每小时费用按照包月价/240小时计算。进退场费由承租人承担,进退场费用为 元。
五、费用支付
1.承租人在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出租人完成全部吊装任务退场并结算完毕后4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六、安全责任
1.吊车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承租人负责。
2.出租人派专人负责指挥出租人吊车在承租人现场的组对和拆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在吊装过程中,承租人承担吊钩以下(绳索、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安全责任。
4.在吊装过程中,出租人承担吊钩以上(即起重机设备原因或操作原因)安全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1承租人须指定有上岗证书的起重工为专职的起重指挥,指挥人员须按起重规范指挥,禁止违章指挥。
1.2负责提供经批准的且符合安全规程的吊装施工方案,如实提供吊重物的重量,并在吊装前向出租人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交底。
1.3清除吊车行走及作业时的障碍,满足吊车对地面的要求。
1.4协助出租人办理吊车进出现场的有关手续。
1.5为出租人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的食宿和现场交通提供便利并承担费用。
1.6为出租人吊车提供加油便利并承担费用。
1.7负责防风防险工作的具体实施,并负责每日或6级以上的风力预报和吊车用于紧急防风的场地预留。否则,由此造成的吊车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1.8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租赁费用。
2.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2.1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进场日期及时进场。
2.2负责向承租人提供吊车安全使用合格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2.3操作人员发现承租人现场指挥人员有违章指挥、作业和有碍操作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拒绝操作,并及时向承租人现场负责人说明原因。
2.4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吊车始终保持性能良好并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出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调换。
2.5遵守承租人的管理制度;服从承租人的工作安排和指挥,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八、违约责任
1.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1承租人不能按时提供进场条件的,自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起到实际进场之日,承租人应按照 元/天支付出租人违约金。
1.2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吊装工作不能进行的,仍应按正常台班价格支付出租人租赁费。
1.3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吊车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停工期间的租金损失。
1.4承租人不得将出租人的吊装设备非法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设定抵押等,否则,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出租人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还应该赔偿出租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5承租人违章指挥吊装的,出租人有权拒绝,因此造成的停工期间的租金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1.6出现其他违反约定的情形,承租人应按照总租赁费的 %支付出租人违约金,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的,则应赔偿实际损失。
2.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2.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设备,应向承租人支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2未按约定名称、质量、性能、规格型号等提供租赁设备,应立即调换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租赁设备,并应向承租人支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3未按约定数量提供租赁设备,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支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4出租人吊装设备损坏(非承租人原因),应立即进行修理,不能修理的,应立即调换具有相同吊装能力的吊装设备进场作业,费用由出租人自己承担,因此而致工程延误的,按照每天 赔偿承租人损失。
2.5出现其他违反约定的情形,出租人应按照总租赁费的 %支付承租人违约金,损失大于约定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