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常识总结
公文概述
一、公文的概念
《一) 公文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日常工
作、活动中为处理公务
而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制成的文字材料。
《二) 党政机关公文党政机关实施领导、有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
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2012 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首次统一党的机
关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二、公文的特点
《一) 法定作者法定作者是指公文的作者是法定的。公文的名义作者是依法
成立并且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行
使职权、承担义务的国家机关或者行政部门《如山西省教育厅),也可以是
个人(如机关的法定负责人)。大多数公文都是以机关的名义制发, 少数公文(如
命令、议案等) 以领导人的名义制发。需要注意的是公文一般由秘书或业务部门
人员起草, 这些人员不能视为公文的法定作者,他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而已。
二) 规范体式规范体式是指公文写作具有严格的规定性,公文的种类、名
称、格式、办理程序都有严格规定。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了通用公文的种类、名称、格式要求和
办理程序,这是为了维护公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