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披露方和接受方于年“月BE在 签订
双方为发展、评估双方进行业务往来的机会 "业务往来"》,追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将进行
协商和讨论, 在讨论和协商过程中, 接串方将向接受方撤跨保密信息,为保证保密信息的安全和机
密以及双方的合法权利,经过平等协商和在公平、平等的原则基础上, 双方约定如下
1, 术语
1.1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 是指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 由披露方或受其委托的第 3
方所披露或提供的, 不论双方以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为载体 也不论披露方是理在该信息上标明
“保密”或其他类似标记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1. 1 与该器方及其供应商、子公司或者机构、关联公司或者机构、客户、董事、股东未
来的或潜在的业务、本次项目、生产产品、系统、服务、技术、运作、相关流程、计划、发明创
造、技术诀窜、设计,软件等相关的所有数据、信息和资料
1 2 关于拔圳方及其供应商、子公司或者机构、关联公司或者机构、客户、董事、股东的|
各种管控管理制度规章、操作规范、市场策略、竞争策咯、价格策略、市场音销的所有数据、信
息和资料-
1 1.3 关于本协议及业务往来〔已经进行了和拟进行的) 的信息和细节
1.2 尽管存在上述规定,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2.1 接受方已经独立开发的信息, 且接受方未曾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中方的任何
权利,并且该等信息是在接受方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悉该等信息之前独立开发的
1.2.2 接受方在依照本协议条款从披露方获秋之前已合法占有的信息, 目接受方无需对该等
信息承担任何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1.2.3 属于公知信息, 且公知状态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所导致
1.2.4塘受方在未违反其对披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的情况下从第 3 方获得的信息
2保密信息的使用
2 1。 接受方应确保披器方的保密信息得到严格的保密. 未经披器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
不得基于本协议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也不得将保密信息披圳给任何第 3 方.
2 2 。 接受方应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米保护保密信息, 防止任何违背本协议而对
保密信息的了解或使用,在风行上述义务时,接受方均应采取不低于保护其自身保密信息所采用
的措施, 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2 .3 。 着接受方的有关董事、 监事、 经理、高级职员和雇员其职责相关要求他们获知、。 处
理保密信息, 则接受方将保证指示该等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并责成上述有关人员签订 1 份与
本协议条效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二4 。 除非为实现本业务往来之目的而必须得到接受方专业顾问、供应商、分支机构、关联
机构的服务而由此专业顾问、供应商、分支机构、关联机构必须知晓该等保密信息外, 不得向上
述机构/有关人员撤圳保密信息,并且接受方在向上述机构/有关人员撤露保密信息时, 应相关要
求其签订与本协议条款同样严格的保密协议, 以确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2.5接受方不得复印、复制披吉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除非是因为业务往来所必须, 且副本或
复制品应属于披露方的财产. 即合在上述情况下,副本的数量也不得超过符合本业务往来之目的
的必要限度, 癌时,接受方对复印件、复制品应采用与原件相同或相应的保密水平.
3 强制性技圳
相关法律、 法规、法院命令、政府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相关要求接受方技串保密信
息,接受方披露该等信息不受本协议的约束,条件是接受方应即时通知掖串方该等保密信息被相
关要求披露.
4 保窗信息的所有权
拭露方保留对其所撤露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利和利益 除披器方书面同意外, 本协议的任何
规定均未向接受方明示或者圈示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专权或所有权.
5 陈述与保证
披露方不对保密信息是否适于特定目的进行陈述和保证, 也不对应用上述保密信息是否会导
致侵犯第 3 方权利或利益进行任何的陈述和保证,同时, 披露方亦无义务主动向接受方提供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