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2年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20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我省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特岗教师聘期3年。2012年,我省国家特岗教师指标3232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1470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1762名,安排在3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部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