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洛阳市 区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平方 间,面积 平方米。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交验身份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及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乙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及 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为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