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 总则
1.0.1为加强对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
本标准提出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属基本要求,不影响项目设计合同提出的其他要求。
1。0。4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2)应满足各专业设计的平衡与协调; 3)应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 4)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0。5在设计中须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图集,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及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选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可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园林建筑的设计文件应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执行。
1.0.7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须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的要求;并积极提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2 初步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设计文件内容 1、目录. 2、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如绿化、给排水、园建和电气专业等。 3、设计图纸:按设计专业汇编. 4、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苗木表、设备或材料表、。
3。1.2 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 5、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 6、概算书(可单独成册)。
3。1.3 只有经设计单位审核和加盖初步设计出图章的设计文件才能作为正式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注: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 3、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署名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
3。2。1 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技术要求;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和技术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2、应遵循的主要的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 3、简述工程规模和设计范围。 4、阐述工程概况和工程特征。 5、阐述设计指导思想,设计原则和设计构思或特点. 6、各专业设计说明,可单列专业篇。 7、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计说明可增加消防、环保、卫生、节能、安全防护和无障碍设计等技术专业篇. 8、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2。2 列出技术经济指标,一般用表列出。
3.3 总图(总平面图)
3.3.1 总图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和总平面图。
3.3。2 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场地概述: 1)基地环境的描述。 2)概述基地地形起伏的基本状况。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植物、文物保留的情况.
3 总平面布置的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意图,交通组织及环境绿化建筑小品的布置原则。
3.3.3设计说明可注于图上,或归入设计总说明,或单列技术专业篇章。
3.3。4 总平面图 1、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1:2000。 2、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3、基地周围环境情况; 4、工程坐标网; 5、基地红线、蓝线、绿线、黄线和用地范围线的位置; 6、基地地形设计的大致状况和坡向; 7、保留的建筑和地物、植被; 8、新建建筑和小品的位置; 9、道路、坡道、水体(包括河道及渠道)的位置; 10、绿化种植的区域; 11、必要的控制尺寸和控制高程。
3。3。5 如设计内容繁多,宜对其中某一内容进行单独列项.
3。3.6 技术经济指标。
3。4 竖向
3。4。1 竖向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3。4。2 设计说明 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设计意图、土石方平衡情况; 2、可注于图上或归入设计总说明。 3、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4。3 设计图纸 1、平面图 1)比例一般采用: 1:500、1:1000。 2)标明道路和广场的标高; 3)标明场地附近道路、河道的标高及水位; 4)标明地形设计标高一般用等高线表示,各等高线高差应相同; 5)标明基地内设计水系、水景的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枯水位)及水底的标高; 6)标明主要景点的控制标高.
2、列出场地内土石方量的估算表,标明挖方量、填方量、需外运或进土量。
3、必要时,作场地设计地形剖面图并标明剖线位置。
3.4.4 简单工程,竖向平面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绘制。
3.5 种植
3。5。1 种植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3.5。2 设计说明 1、概述设计任务书、批准文件和其他设计依据中与绿化种植有关的内容。 2、概要说明种植设计的设计原则。 3、种植设计的分区、分类及景观和生态要求。 4、对栽植土壤的规定. 5、各类乔木、灌木、藤本、竹类、水生植物、地被植物、草坪配置的要求。 6、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5.3 设计图纸 1、平面图 1)平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 2)画出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及与总图一致的坐标网; 3)标出应保留的树木; 4)应分别表示不同植物类别,如乔木、灌木、藤本、竹类、水生植物、地被植物、草坪、花境、绿篱、花坛等的位置和范围; 5)标出主要植物的名称和数量; 6)选用的树木图例应简明易懂.
2、主要植物材料表 1)苗木表可以与种植平面图合一,也可单列; 2)分类列出主要植物的规格、数量,其深度需满足概算需要。
3、其它图纸
1)根据设计需要可绘制整体或局部立面图、剖面图和效果图。 2)屋顶绿化设计应增加基本构造剖面图,标明种植土的厚度及标高,滤水层、排水层、防水层的材料等。
3.6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
3。6。1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文件。
3.6.2 设计说明 1、应以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的各种不同类型,逐项分列进行设计说明并概述其主要特点和基本参数; 2、涉及市政需求的交通、防汛、消防等专业设计应明了清晰、数据确切。 3、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6。3 设计图纸 1、设计图纸比例应按单项要求,一般采用1:50、1:100、1:500; 2、设计图纸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园路、广场应有总平面布置,图中应标注园路等级、排水坡度等要求;园路、广场主要铺面要求和广场、道路断面图、构造图.必要时,增加放大剖面和细节; 4、园林建筑设计文件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 5、其他设计图纸。
3.6.4 列出主要材料名称和工程量,其深度需满足概算需要。
3.7 结构
3.7。1 结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3.7。2 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 1)本工程结构设计所采用的主要规范(程); 2)相应的工程的技术资料。 3)采用的设计荷载; 4)建设方对结构提出的设计要求.
2、内容 1)工程地质资料的描述; 2)上部主体结构选型和基础选型,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抗设防; 3)景观水池、驳岸、挡土墙、桥梁、涵洞等特殊结构型式; 4)山体的堆筑要求和人工河岸的稳定措施; 5)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结构处理; 6)主要结构构件材料的选用; 7)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
3、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7.3 设计图纸(简单的小型工程除外) 1、设计图纸比例应按单项要求,一般采用1:50、1:100、1:200。 2、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构件尺寸,条件许可时提供基础布置图.
3.7.4 园林建筑和小品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
3。7。5 复杂的建(构)筑物应作结构计算,计算书经校审后存档。
3.8 给水排水
3。8。1 给水排水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
3。8.2 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批准文件、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其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等。
2、设计范围
3、给水设计 1)水源:说明各给水系统的水源条件。 2)用水量:列出各类用水标准和用水量、不可预计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3)给水系统:说明各类用水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供水的情况。 4)说明浇灌系统的浇灌方式和控制方式.
4、排水设计 1)工程周边现有排水条件简介:当排入市政或小区排水系统时,应说明市政或小区排水系统管道的大小、坡度、排入点的标高、位置或检查井编号;当排入水体(江、河、湖、海等)时,还应说明对排放的要求; 2)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制度和排水出路; 3)列出各排水系统的排水量; 4)说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重现期、汇水面积等。 5)污水或雨水需要处理时,应分别说明所需处理的水质、处理量、处理方式、设备选型、构筑物概况及处理效果等。
5、说明各种管材、接口的选择及敷设方式. 6、若工程中有规模较大的建筑,还应将建筑给排水设计单立篇章加以阐述。 7、简述节能、节水和环保措施。 8、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8。3 设计图纸 1、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1)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300、1:500、1:1000。 2)在总图上,绘出给水、排水管道的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流水方向、洒水栓、消火栓井、水表井、检查井、化粪池等其他给排水构筑物等; 3)指北针(或风玫瑰图)等; 4)标出给水、排水管道与市政管道系统连接点的控制标高和位置;
3.8。4 主要设备表
按子项分别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
3.9 电气
3.9.1 电气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等。
3.9。2 设计说明书 1、设计依据 有关文件、其他专业提供的资料、建设单位的要求、供电的资料、采用的标准等。 2、设计范围 3、供配电系统:包括负荷计算、负荷等级、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 4、照明系统:光源及灯具的选择、照明灯具的控制方式、控制设备安装位置、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等。 5、防雷及接地保护:防雷类别及防雷措施接地电阻的要求、等电位设置要求等。 6、弱电系统:系统的种类及系统组成、线路选择与敷设方式。 7、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9.3 设计图纸
1、电气总平面图 1)图纸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 2)变配电所、配电箱位置及干线走向; 3)路灯、庭园灯、草坪灯、投光灯及其他灯具的位置。
2、配电系统图(限于大型园林景观工程):标出电源进线总设备容量、计算电流;注明开关、熔断器、导线型号规格、保护管径和敷设方法。
3.9。4 主要设备表:应注明设备名称、规格、数量.
3。10 概算
3。10。1 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及各单项工程概算书等组成,可单列成册。
3。10.2 封面应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等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及校对人员的署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盖编制人注册章。
3.10.3 概算编制说明应包含如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 2、编制依据: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现行的各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各专业设计文件. 3、使用的定额和各项费率、费用取定的依据,主要材料价格的依据. 4、工程总投资及各部分费用的构成。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取定的依据. 6、列出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需解决和确定的问题。
3.10。4 总概算书 1、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用等三部分组成。 2、建安工程费由各单项工程的费用组成。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用按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编制,可以参考业主提供的资料.
本规定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定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3、本规定中指明“必要时”,是指下列情况: 1)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 2)建设方审核设计文件提出的要求;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2、方案设计
2。1一般规定
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项目设计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
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如果该项目不涉及到的部分内容可舍去,如设计无建筑物时无需叙述建筑物结构抗震等内容。
2。3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可以增加,以能够说明设计意图为原则。
3、初步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植物材料定义——指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设计采用的植物品种、名称.包括常绿、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花灌木;水生植物、草本花卉;草皮.
植物材料表——指本工程设计所采用植物汇总统计表,表中列出项详见本规定第3。4.3条第2款第2项说明.
3。1。3 本条指出图程序,特别在“注:”中说明、规模较大、重点工程出图应按方案、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程序进行.
3.2 设计总说明
3.2。2 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2。2
表3.2。2指工程常用的表格格式,如工程有特殊要求,需要把有关数据列入技术经济指标的,可按实际需要的格式制定。
3。3 总图(总平面图)
3.3。3 总平面图
4、工程坐标网 总图中的工程坐标网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X为南北方向轴线,X的增量在X轴线上。Y为东西方向轴线,Y的增量在Y轴线上。工程设计中也可以用A、B轴代替工程坐标网中的X、Y轴.A轴相当于工程坐标网中的X轴,B轴相当于工程坐标网中的Y轴。坐标值为负数时,应注“—”号,为正数时“+"号可省略。 在总平面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定位宜用三个点的坐标进行定位。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5、红线——分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 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台阶等)靠近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绿线-—在城市规划建筑中确定的各种城市绿地的边界线。 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黄线—-指的是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7 保留的建筑和地物、植被——指基地内的原有建筑、地物和植被经工程规划后确认可保留利用的建筑、地物和植物等。
11 必要的控制尺寸和控制高程--指本工程中主要的尺寸和高程必须要有且不得修改该尺寸和高程设置是本工程重要的设计依据之一。 高程:以大地水准面作为基础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算地面各测量点的垂直高度。同一城市的用地规划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详见水准高程系统换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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