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甘肃省卫计委《甘肃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2014)》的通知
(甘为医政发[2014]471号)精神,为整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经双方共同商定,通过签订协议形式,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合作。双方为规范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管理,明晰双方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本单位 类别 执业范围 (职称)医师 到乙方开展多点执业。执业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双方约定期限内,甲方另出具同意该医师到乙方执业的书面证明及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双方约定期限内,乙方出具书面聘用证明以及关于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时与执业医师责任分担约定的协议书或声明书;乙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在甲方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须在乙方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在乙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在甲方时一致。
4.在乙方执业期间,执业活动由乙方负责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出现的超范围执业的情况,应由乙方负责监督纠正并通知甲方。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或民事纠纷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需明确医师在乙方的执业是以不影响在甲方的工作为前提。
6.医师在乙方执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