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余军华(身份证号:422323197411131113)
乙方(承租方):长江陆水枢纽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 湖北省赤壁市蒲圻望山社区十一小区私房 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租赁期限
自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共计24个月。租赁期满,且乙方工程按期完工,则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如租赁期满而乙方工程项目未完工,则房屋租赁可延期至工程完工。
三、租金和付款方式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租金为年付。共计720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由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进行支付。
四、各项费用的缴纳
乙方在租赁期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网络等其它房屋使用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其它约定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继续改装修、增减设备等,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后不得随意拆除,造成甲方损失应予以赔偿。
2、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在租赁期间确保合法经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后果自负。
4、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5、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
6、甲方如需出卖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提前出卖或收回出租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六、续租
乙方不继续承租,租赁期满乙方将所租赁房屋按期归还甲方。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房屋优先租赁权。
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