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设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接甲方关于 项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以下工作内容及要求,为 进行设计规划:
1、展览初步前言、参展文物研究筛选与概念提取。
2、展览空间3D模型建立、空间区域效果图制作与渲染,空间面积在 平方米以内,不低于 个视点。
3、展览主题形象设计不低于 款,所设计形象以甲方确认为准。
第二条 服务周期及验收
1、设计时间:
2、出稿时间:
3、最终定稿时间: 年 月 日,乙方所有设计稿(含3D模型、效果图、渲染图等)以甲方最终验收书面确认可以使用后为最终定稿时间。
4、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 日内修改完成并提交甲方再次验收,若验收不合格超过两次,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将本项目工作交予乙方设计,甲方有随时了解乙方工作进度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
2、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呈现意向,由乙方负责设计实施。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监督乙方工作。
3、在乙方按照合同履行各项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款项、款额、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按经甲方要求如期完成设计工作,及定稿工作。
2、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有设计为乙方独家原创或取代相关权利人授权(含转授权),若因乙方权利瑕疵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合同设计成果,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全部合同金额,并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相应损失。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合同费用支付及发票
1、本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包括概念研究与提取 元、3D空间设计费用 元、平面设计费用 元。已包含税金)
2、支付方式: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
尾款:乙方按时交付最终稿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
乙方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发票
乙方在甲方每次支付完毕上述相应费用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
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六条 知识产权
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确定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依据本合同设计制作的全部工作成果在全球的永久知识产权及其转授权权利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使用、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2、双方共同共有本合同设计制作的全部工作成果在全球的永久知识产权及其转授权权利。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使用、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履行期、及履行完毕后 年内,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博物馆资料及一切有关信息保密,甲方应对乙方报价、收费标准、业务操作流程等从乙方所获得的相关信息加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无权向第三方泄露上述信息。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