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租赁物
租赁物名称
数量
质量
规格
技术要求
配套设备
租金
备注
准确的“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单价”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并由承租方书面确认。租金按人民币 元/月或人民币 元/台班填写。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暂定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准确的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租金按第 种方式结算。
以台班形式结算租金的,实际工作台班以承租人签字确认为准,具体结算方法为: 。
以月租形式结算租金的,准确的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算,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具体结算方法为: 。实际租赁期限不足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