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登记号:
网点租赁合同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目录
第一条 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二条 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第三条 租赁用途
第四条 租赁房的交付日期、租赁期限、租金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第七条 房屋装修、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第八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第九条 转租、转让、交换和退租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 附件
基本情况说明:
本合同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条款。
合同签订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等有关证件,乙方认为有必要的话,可随同甲方去房屋交易中心确认租赁标的物的产权情况。
代理他人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乙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该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应复印一份交给乙方。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在租赁之前已设定抵押,乙方对此是知情的。
本合同项下的计价币种为人民币。
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仅指房屋的租赁费,不包含物业费、水费、电费、气费、通讯费、各项税费、电梯费、空调费等。
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合同编号: )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址: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网点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基本状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商品房(以下简称租赁房屋)。(产权证号为: )
租赁房屋所属的金领尚街的规划用途为商用,建筑结构为砖混框架结构。租赁房屋的建设用途为__ __。
租赁房屋的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青岛市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结果为准。
租赁房屋内现有设备设施如下: 消防管道 上下水管道 网线接口 电路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的用途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用途。
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租赁用途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变更事项内容提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变更后需要向相关部门报批、备案的,乙方自行办理。由于乙方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报批、备案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与租赁期限
甲方于__ 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就租赁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应当进行检验、测试,双方签订交接表。交接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返还租赁房屋时,除甲方同意外,租赁房屋的状态应以交接表中记载的内容为准。
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___ __年_____月 ______日起至___ __年___ __月______日止。
合同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赁网点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签租赁合同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转让租赁房屋的,甲方或租赁房屋所有权人应提
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购买与否的确认。自通知发出之日起 日内未收到乙方书面确认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屋出售或转让,需要乙方给予配合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租赁房屋的出售或转让,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因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或合同因故解除后,乙方继续占用租赁房屋进行经营的,其占用行为不视为本合同的延续,但在占用期内,乙方仍需按月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为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的 %,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以及因其占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仍有权督促乙方迅速撤离。
第四条 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自__ _ _年_ _ _ 月 __ __日起至___ ___年__ ___月____ ___日止共 天的房屋装修期。在该装修期间,甲方将免除乙方的租金。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未能装修完毕的,不再享受免租待遇。所谓“免租”,仅仅免除租金,不包括乙方在该期限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通讯等费用。
租金的计算方式及租金额:租赁房屋的月租金计算方式 元/平方米/天
×面积×30天,则租赁房屋的月租金额为: ¥ 元。年租金计算方式为: 月租金额×12个月,则租赁房屋的年租金额为 ¥ 元(大写: )。
4. 租金递增:双方同意自第 个租赁年度起(含第 个租赁年度),年租金在前一个租赁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直至合同租期结束。
5.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选择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下列 种
每年支付一次。其中,第一年度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
金的起算日为免租日结束之次日)。之后,乙方应在本租赁年度结束之前的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如第一个租赁年度到期日为 年的 月 日,则下一年度租金的支付日为 年的 月 日之前(注:租赁年度指的是从租赁起始日开始,至次年的这一日,如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依此类推。
每半年支付一次。其中,第一次半年的租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之
后,乙方应在下半个租赁年度开始前的一个月支付下半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如,第一个半年的租金到期日为 年 月 日,则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以前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依此类推。
乙方支付租金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或支票。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 ‰的滞纳金。经甲方 次书面催缴,乙方仍然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拖欠租金而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同时保留依法对拖欠租金、滞纳金的追索权。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 元(大写: )费及其他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之保证。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无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的,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煤气费等)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如有不足,甲方仍有权追索。
租赁保证金由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
租赁期间,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卫生、空调、采暖、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或支票。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之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通知规定的日期内与甲方进行交接;乙方未在规定的日期内接收租赁房屋的,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当明确标的物交付时的状况,乙方应对标的物的状况进行签章确认。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
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乙方装修租赁房屋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及装修方案。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经甲方确认的装修方案,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主体及承重结构,乙方擅自变更租赁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相邻各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于标的物的添附,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或因乙方原因租赁合同终止,不得要求甲方予以任何补偿。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乙方拆除添附,恢复租赁房屋的原状。
乙方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装修,因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相邻各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乙方应在装修施工前 日,向甲方交纳¥ 元装修保证金。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进行装修的,除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外,甲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形扣减保证金。乙方装修完毕,经过甲方符合装修方案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予以返还(不计息)。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就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等的设置、摆放,均应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及时改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装修原因,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引起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第八条 租赁期间的广告
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外立面或屋顶放置广告招牌(具体位置见附件二)。乙方制作广告招牌的方案须书面报给,由甲方认可后予以实施。招牌的制作费用、电费及报批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