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昆山易立仪表机电有限公司
地址: 昆山市柏庐路中茵广场A-708
乙方(劳 动 者):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安排在 岗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该岗位该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工具等财产。
2、甲方不随意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特殊工时制度应告知乙方。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月工资采用技术工资、计件工资、浮动奖励等组成,按月(季度)结算。
2、甲方于每月30日前发放乙方上个月工资。支付有困难时,延期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
五、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每月1号、16号2天休息(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决定通知)。
六、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