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缩短招标周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高效,双方就本项目招标投标技术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包含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专用条款;3、通用条款。
一、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概算投资
预估建筑面积 M2
结构及规模
二、服务内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
代办工程招标前后的有关手续
编制招标文件;
编写工程信息发布广告、联系信息发布事宜;
组织招标文件答疑;
组织工程开标、评标、决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参与甲方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
开标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过程中有关问题咨询服务;(此项服务不受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期限制)
三、本工程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起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开始为止。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乙方。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价的 %收取。
2、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无论经过几次招标,无论最后结果是否成功,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签订生效后 3日内,预付 零 元,其余款在招标结束后 30 日内结清。
4、合同金额中已包括乙方招标代理过程中(除专家费外)的所有费用。专家费由【】方承担。
六、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