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流通企业库存商品核算方法
摘要:自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开始全面施行新会计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并与国际接轨。新会计制度中对过去旧的会计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完善,并对物品流通企业库存的商品核算提出了新的规定。新会计制度下的商品核算将更加规范与国际化。本文就新会计制度下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展开浅显的分析。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库存商品;核算方法;商品流通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是以商品的购进、销售、存储为主要经营模式,在商品购进销售的过程中获得利益。那么对于商品的库存数量以及金额就需要企业的监管控制,及时发现新的问题或者商机,随时进行商品数量的调整,才能使商品流通企业良好的运行和发展。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取适当的库存商品核算方法。在新会计制度中取消了“后进先出”的方法,改为“先进先出”和“加权平均”以及“个别计价”三个方法来确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一、库存商品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用数量金额进行记账;另一种为用售价金额进行记账。
(一)数量金额核算
数量金额是指分别用库存商品的数量和金额进行核算,通过数量和金额的变动反映出库存商品的增减。数量金额核算法的优势在于不仅可以在核算中明确表示出库存商品的数量同样也可以表示出库存商品的金额。这样就方便企业对库存商品金额进行监控和适时调整,也方便企业销售部门把握市场动态和市场需求变化。在数量金额核算法中,可以根据库存商品的进价进行核算,也可以用库存商品的售价进行核算。这一核算方法相较于之前的计算方法可以更加科学地得到相应的结果,而且应用起来工作效率也是比较高的。而且这一算法更多的依赖于程序化机械,对于人力的依赖大大减少,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好地避免人为主观性的错误,使核算方法更加高效率。数量金额核算法的优势在于可以对库存商品进行随时的监管,在核算账目中可以清晰的表现出每一种商品的库存数量金额;但是对每一种商品进行数量金额核算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细致的账目对应的是庞大的工作量。所以数量金额核算适用于经营的商品种类简单的企业或者是需要对库存量变化要求精确的企业,比如批发行业。
(二)库存商品售价核算
售价金额核算法在账目的记录上与数量金额核算法有很大的区别。售价金额核算法的账目分为两部分:总账和细账。总账是指企业的财务部门对库存商品的数量以及售价总金额进行记录,在总账目中只有数量和总的售价金额。细账是由责任小组的责任人进行记录,责任人需检查每一种商品的相关手续和票据,在细账中要求明确的表示出商品的具体类别、名称等,并标明每一种库存商品分别的售价以及售价总金额。对于价值比较高和需随时监控的商品,在细账中应该单独记录,在记录中表示出商品的进账数量以及支出数量。在账目的具体项目中,售价金额核算法应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这个账户用来记录核算库存商品进价与售价的差额。购入商品时,商品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记入贷方;月末结转已销商品实现的差价,记入借方;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商品进销差价”期末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