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流通企业库存商品核算方法
摘要:自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开始全面施行新会计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并与国际接轨。新会计制度中对过去旧的会计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完善,并对物品流通企业库存的商品核算提出了新的规定。新会计制度下的商品核算将更加规范与国际化。本文就新会计制度下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展开浅显的分析。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库存商品;核算方法;商品流通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是以商品的购进、销售、存储为主要经营模式,在商品购进销售的过程中获得利益。那么对于商品的库存数量以及金额就需要企业的监管控制,及时发现新的问题或者商机,随时进行商品数量的调整,才能使商品流通企业良好的运行和发展。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取适当的库存商品核算方法。在新会计制度中取消了“后进先出”的方法,改为“先进先出”和“加权平均”以及“个别计价”三个方法来确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一、库存商品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核算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用数量金额进行记账;另一种为用售价金额进行记账。
(一)数量金额核算
数量金额是指分别用库存商品的数量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