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料预算方法
□ 用料预算
第一条 常备材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订用料预算。
第二条 预备材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的材料耗用基准,按科别(产品表)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订用料预算,其杂务用品直接依过去实际领用数量,并考虑库存情况,拟订次月用料预算。
第三条 非常备材料:订货生产的用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用料基准,逐批拟订产品用料预算,其他材料直接由使用单位定期拟订用料预算。
□ 存量管理
第四条常备材料:物料管理单位依材料预算用量,交货所需时间、需用资金、仓储容量、变质速率及危险性等因素,选用适当管理方法以“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列示各项材料的管理点,连同设定资料呈主管核准后,作为存量管理的基准,并拟“常备材料控制表”进行存量管理作业,但材料存量基准设定因素变动足以影响管理点时,物料管理单位应即修正存量管理基准。
第五条 预备材料:物料管理单位应考虑材料预算用量,在精简采购、仓储成本的原则下,酌情以“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附表13.1.2)设定存量管理基准加以管理,但材料存量基准设定因素变动时,物料管理单位必须修正其存量管理基准。
第六条 非常备材料:由物料管理单位依据预算用量及库存情况实施管理(管理方法由各公司自订)。
□ 用料差异分析
第七条 材料预算用量与实际用量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