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此协议:
租赁土地状况
租赁土地位于 村 组 的土地范围内,面积约为 亩(以 为准)。四至界线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土地将用于蔬菜、粮食、经济作物等常规种植和大棚种植。
在协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
租赁土地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即延续协议。
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