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劳务合同
甲方:(用户) 地 址:
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
乙方同意丙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甲方担任做中、晚饭、保洁等家政服务岗位,承接工作任务。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丙方向甲方提供家政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
2、对甲方自愿赠送给家政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3、服务期满回到公司的家政员,公司视情况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政员足额的劳动工资 元,家政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 天,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政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政员服务费后,当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家政员的机会。
3、家政员在甲方家庭服务中突发疾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费用由乙方自理。
4、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体检,如果体验不合格,费用由家政员承担,合格,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以免产生误会,对家政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不得侵犯家政服务员的人身权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