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我国保险投资现状及新投资渠道
在现代保险公司的经营业务中, 承保业务是拓宽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 而投资业务则是主要的盈利途径。利用负债性资金的时间差进行适当的投资组合, 一方面可以应付投保人随时可能的赔付要求, 实现自身的保险功能, 同时维持公司的信誉;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盈利, 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主要有银行存款、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如何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结构、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投资回报水平及加强风险控制能力, 成为提高保险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保险投资现状
在保险投资结构方面, 债券投资占比逐年增加, 到2005年首次超过银行存款成为第一大类投资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比重也不断上升。在资金规模方面, 2005 年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5225.94 亿元, 保险业资产总额超过15000亿元, 是2002年的5 倍, 显示整体承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投资占资产比例也逐年上升。
在投资收益方面, 2005 年中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为3.6%, 比2004 年的2.87增加了约0.7个百分点。2005年银行存款收益率3.43%,国债投资收益率4.53%, 证券投资基金收益6%。但是保险业行业整体承保收益率逐年下跌, 目前是负增长。
在制度建设及法规建设方面, 保监会陆续出台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等等一系列规定和办法, 扩展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规范了投资行为, 降低了投资风险。
二、目前我国保险投资存在的一些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方面。(1)保险投资结构不合理。目前, 受保险资金监管体制的约束, 我国的保险资金大多数投资于回报率低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国际保险市场上, 保险资金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收益率相对较高的有价证券。综合来看, 我国保险资金10%的证券化投资程度, 远落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证券化投资程度。(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投资工具和品种过少, 注重安全性、稳健性, 但对盈利性的重视程度不够。从某种意义上讲, 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因此, 现代保险监管的理念是在安全性监管的基础上提高保险公司的赢利能力。而流动性要求保险资金的运用要在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直接投资等投资渠道之间按比例进行匹配, 在获利的同时保证保险资金要有充分的变现能力。主要运用于银行存款的资金运用, 事实上存在着较大的利率风险。若不能有效地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效益, 我国保险业将会出现未来支付缺口的潜在风险。目前我国保险资金在实业等投资渠道存在缺失。(3)投资策略多为短期行为,与资金来源不匹配。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保费收入。从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来看, 保险公司不分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 多用于投机性大、收益率低的短期投资, 而缺少回报率高且稳定的中长期及长期投资项目。这种资金投资策略与资金来源的不匹配, 又导致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很低。
2.保险投资效果方面。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较低。由于我国保险资金很大部分都投资于现金和银行存款, 股票、债券等收益率相对较高的投资模式所占比例低, 也使我国保险资金6%的投资收益率, 远低于发达国家的12%的投资回报率。近几年, 虽然我国放宽了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限制, 各大保险公司资金投资率逐年上升, 但是受我国传统文化及公众对风险的相对保守的态度的影响, 我国保险资金利用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 仍然还很低。
3.保险公司管理方面。一方面,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 管理落后, 投资缺乏科学决策, 随着市场一体化改革的推进, 长期沉淀于国有保险公司内部深层次矛盾充分暴露。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落后, 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 其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平台无法满足资金运用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 我国保险公司专业投资管理人才匮乏。保险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 目前我国保险企业缺乏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这种人才的匮乏已经严重影响了保险投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
三、保险投资新渠道探讨
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 借鉴国外的经验, 我国的保险资金可考虑投资于以下一些渠道:
1.创业投资。在西方发达国家, 保险资金以小量比例参与创业投资是一种普遍现象。在欧洲,根据欧洲创业投资协会(VCA)的统计,保险公司在风险资本来源中一般占10%以上的比例,保险公司在风险资本来源中已经仅次于养老金、银行和专业基金, 居于第4位, 成为创业投资的主流机构投资者之一。在美国, 20 世纪80年代以前保险公司在风险资本来源中占有较大比例, 但随着养老金迅速增加创业投资, 使得保险公司所占比例有所下降, 但是仍然占据5%以上比例。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投资是一种国际惯例,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保险公司在本国风险资本来源中所占比例并不相同, 保险资金在风险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约为10%左右。这个资金量占保险资金比例一般在1%左右, 所以, 各国在保险资金投资类型统计中都把创业投资划入其他 类, 很少有专门的统计资料。但比例小不等于可有可无, 更不等于排除在外。因为, 创业投资的收益率是高风险高回报的。
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 创业投资产业需要吸引国内资金参与, 两者存在历史性的机遇。2006 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保险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 为保险投资创业提供了政策依据。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属于长期的、较稳定的资金, 完全可以参加到风险投资领域, 这样既解决了保险资金提高收益的要求, 也满足了风险投资业的资金要求。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和风险意识给保险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提供了安全保证。我国创业投资业经过20多年的摸索, 已经基本具备制度条件。国际上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投资有成熟的经验。我国保险资金可以走先创业投资试点, 再推广的道路。
在试点过程中先从与国内外著名的创业投资机构合作起步, 从与专业机构的合作中去学习累积知识和人才。然后, 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成立或收购专业创业投资公司, 先管理内部资金, 逐步向引入和扩大外部资金比例发展。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率, 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 都要坚持适度分散的原则, 不能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所以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