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验收规范
一、整体效果 1、整樘门表面无划伤、磕碰等外伤。 2、颜色与客户要求一致,无明显色差。颜色鲜明、木纹清晰。 3、整批门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符合客户光泽度的要求。 4、油漆表面无流挂、缩孔、涨边、皱皮,线角处与表面基本一致,无积漆、磨伤等缺陷。
5、整樘门尺寸与洞口尺寸相符合。 6、木门双面着色一致,无明显差异。 7、涂层表面无明显加工痕迹,无着色缺陷。 8、按图纸及加工工艺生产,真材实料。 9、木门应平整、方正、无翘曲。符合公差要求(国家标准)。 10、产品部件与部件之间结合应紧密、牢固、无缝隙、不活动。 11、合页安装不歪斜,按模具打孔,锁孔位置准确。 12、线形均匀一致;槽口深浅一致,无波曲。 13、门板安装缝隙均匀,符合要求,门套安装方正,不歪斜。 14、门扇开启灵活自如,无异响。 15、门套与墙体间用密封胶双面密封,干后切割平整。 16、门套与墙间用固定螺钉,每米不少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