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检查验收规定
第一条 为实施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测绘产品的质量,达到本公司质量目标,满足顾客要求,制定公司质量目标:
出公司产品合格率100%;
优秀测区(项目)两项以上;
自签合同评审率100%;
生产使用中的设备完好率100%;
顾客满意率90%;
顾客投诉处理率100;
产品安全率100;
无表内(表外)因工责任重伤(死亡)事故。
第二条 对公司生产的所有测绘成果,必须通过二级检查、一级验收,确保成果质量。
第三条 国家、省、市重点测绘工程项目,项目总金额在叁拾万元以上的测绘成果,须在生产质量监督小组组长领导下,全体组员检查合格后,交公司质量分管领导检验,通过检验后方可送交成果。
第四条 由作业小组的组长进行一级检查工作。也就是在作业人员自查互检的基础上,由作业小组的组长按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设计书和有关的技术规定,对作业组生产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一级检查要求检查人员应对内业成果进行100%的检查,外业实际操作检查
不低于30%,巡视检查不低于70%,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作业小组组长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成果的,应责令小组人员返工,
要对其所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确保成果无误。
第五条 由生产、质量监督人员进行二级检查工作。也就是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由生产、质量监督人员对作业组生产的产品进行二次全面检查。
二级检查要求检查人员应对内业成果进行100%的检查,外业可根据内业检
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但实际操作检查不低于20%,巡视检查不低
于50%,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生产、质量监督人员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成果的,要责令出现不合格的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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